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1、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1、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做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2、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上述已经详细介绍,但是各个地区可能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看自己是否符合。
2020年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疫情对于企业的冲击力很大,所以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扶持企业,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那么2020年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会不会减免呢?
很多地方政府对于疫情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出台了相关的减免政策,但是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例如青岛市关于2020年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如下: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四大类困难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纳税人2019年度或2020年度*季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的50%以上。
2、对*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
3、对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纳税人,可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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