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物业法空置房物业费
2020新物业法空置房物业费
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问题,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第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所以各个地区关于物业费的收取,尤其是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规定不同。
有些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但是有些地方规定,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目前没有详细的条例规定,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以协商的*进行确定。
所以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然后与物业商议确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新房未入住物业费70%
有些地方是有新房空置房按照物业费70%进行收取的规定,但是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具体需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1、关于新房物业费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2、有的省市规定,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但是以上仅是部分省市规定,并不是全国统一规定。很多城市关于新房未入住物业费的交纳问题,一般都是由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协商来决定的。以为物业服务合同为准,所以具体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例
空置房不同于已经入住的房子,入住之后,全额缴纳物业费是应该的。但是空置房不同,因为没有入住,所以对于一些物业服务没有享受到,所以很多业主认为,空置房全额交纳物业费有些吃亏。那么有没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相关规定呢?
1、有些地方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物业费的主要参考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所以如果当地没有相关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规定,那么完全可以与物业协商制定比较合理的空置房物业费缴费比例。
2、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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