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心得体会

在这篇论文中,将会探讨对美国民主的理解和看法。在阅读了相关文献和讨论之后,作者对美国民主的认识得到了深化和拓展。本文将会从不同角度对美国民主进行分析和解读,以探究其发展历程和现状,并对其进行一定的评价和反思,一起来看下“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的主题内容吧。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心得体会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1

托克维尔与美国的民主——精粹版《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陈晓律

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是目前大家公认的一本对中国社会影响很大的著作。这本市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后引进并出版,属于那种逐步“慢热”的学术著作。其慢热的原因不外乎两点:民主是中国人近代以来一直追求的目标,所有关于民主的论著,迟早会受到人们的关注,但“美国”的前缀,则往往使人容易产生其他的联想,所以很难“快热”。然而此书本身的学术含量,使得它的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这种情况甚至与作者本人在母国的情况也十分相似。

此书长期在其母国不受待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些真理是需要时间才能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真正的学者在做学问时,往往是从研究的问题出发,而不是跟风,顺应潮流,所以即便提供的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也很难大红大紫。这一点,对在中国生活的学人感受应当更深。近百年以来的中国历史,各种斗争此起彼伏,群众运动波澜壮阔,时髦人物不断变换嘴脸,也使得在学界的“划派”蔚然成风。但与国外的学派不同的是,在中国,这种划派往往具有致命的效果。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划派标准。左派、右派、激进派、自由派、保守派等等,不一而足。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些派别的荣辱也在发生变化,一旦被划入倒霉的派别,不仅学者的生涯会划上句号,甚至吃饭的家伙也有可能保不住。而有能力给人划派者,当然是站在正确的一派立场上,给人戴上合适的帽子以便顺势打击之。而真正的学人,只求自保,显然既没有勇气也没有奢望给别人划派了。所以,翻翻百年来的中国历史,凡在各种学术论争中善于给人划派者不是小人就是伪君子。反过来,我们熟知的那些大家,是很难被归入哪一派的。因为无论哪一派,由于这些人的“不识时务”,都很难将其纳入自己的营垒。托克维尔在法国的地位就属于这种难以归类的人物,结果是他的观点“激怒了所有的人”(《论美国的民主》精粹版,第2页),左右都不受待见,因此而被冷落就是可想而知的了。当然,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托克维尔的书最终让人们体会到了它久远的价值,不仅在其母国,在中国也开始了热了起来。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上下卷的《论美国的民主》后,2012年译林出版社又出版了单卷本的、由曹冬雪翻译的《论美国的民主》精粹版,这一事实,足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它在中国出版业界的份量。

托克维尔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学界已经有很多介绍,而这本精粹版的译作,也基本上涵盖了原书主要的内容。其实,王焱为新译作所做的导读,已经对其精华做了十分中肯的分析。首先,是托克维尔怀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所以他在考察美国的时候,是要力图解决法国面临的问题,那就是“贵族不可能”与“民主没希望”。在托克维尔的时代,人们普遍认为,宪政没有一个贵族阶层是难以实施的。但法国大革命已经摧毁了贵族阶层,也将民间组织连根拔起,所以,整个社会一片散沙,出现了社会的碎片化。因此,才出现了“太民主了”(即大革命后社会状况的平等化),无法保留贵族的东西;“太贵族了”(指法国社会中公务员阶层的倨傲自大),无法拥有民主的东西。为了寻找答案,他认真地考察了美国,结果便产生了这本极为重要的专著《论美国的民主》。

他认为,美国政治社会完善的运作依赖于三个主要因素:自然环境与资源,典章制度,政教习俗。概况起来,美国的联邦制综合了大国和小国的优点,实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相容兼顾。所以他认为这是一种“最有利于人类繁荣与自由的一种结合”。而比自然资源和典章制度更重要的,则是美国的政教习俗。主要发端于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自治制度与精神是美国政治生活的起点,分散了中央权力,抵制了恶法,而律师与司法官员则取代老欧洲的贵族,成为了美国社会的中间群体。这一群体重视公共秩序、爱好和平与稳定的保守习性抑制了社会大众的激情,成为稳定社会的中坚力量。

托克维尔特别强调,在贵族制消亡后的现代社会,人类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民主制取代了贵族制。这一社会变迁之所以具有根本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政治上的民主制,而且是一种社会状况,不仅意味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结构方面的民主制,而且包含着社会意识对民主制的充分接纳。不仅政治结构要服从这一变化,思想和法律等也要服从这一变化。因此,“社会状况平等的逐步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想要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本身,各个民族只有顺应上帝给他们安排的社会状况”。(《论美国的民主》精粹版,第8页)

应该说,王焱的总结已经大致囊括了托克维尔这部巨著的精髓。不过,从一个中国人的角度看,我觉得还可以补充一些东西。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其他大国的种种经验,显然更为国人所关注。从“五四运动”开始,国人对民主的追求就没有停止过,并一次又一次地发起各种类型的民主运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运动往往都未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其中当然有各种原因,很多学者都对这一命题进行过十分详尽的分析,有关的论述很多,这里就不重复这一学术史的内容了。我想补充的是,这些民主运动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与中国的国家建设的状况有关。从1840年以后的历史看,中国长期处于内忧外患的困境之中。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中国没有一个强大的现代主权国家来捍卫自身的利益。在这样的形势下,可以说,没有一个主权国家的基本稳定,没有一个有力的政府,争取民主的运动往往会导致分裂和动荡。正如亨廷顿所说,现代性带来稳定,现代化引起动乱(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0页)。一个主权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现代化,也只有一个现代强国才能保证自己的主权不被任意侵犯,而民主与法治则是这个强国必不可少的制度架构,因为人民渴望自己的国家强盛是希望它能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愿望,维护自己的权益。换言之,民主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这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这样的超大国家里,我们既要推动民主化,又要试图避开大规模的社会动乱,“鱼与熊掌都要兼得”,这样的想法是否现实?我们能否寻找到一条通往民主的理想路径?

在这样的形势下,美国的民主经验对中国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了。因为美国是一个大国,甚至在国土面积上也与中国基本相同。从世界历史的进程看,我一直认为,大国的民主与小国的民主是两回事。实际上,很多西方学者,在讨论如何构建理想的民主共同体时,也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小国寡民”的倾向,也就是实施民主体制的国家规模问题。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在范围不大,信息传递比较容易的情况下,民主的体制才能较为有效地运行。而美国这种国土面积几乎与欧洲相等的国家,民主能够正常运行,的确是一个奇迹。这样的经验对中国而言显然太重要了。国人之所以如此关注这本书,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另一个原因当然也十分重要,那就是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这样一个大国的一举一动,显然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人们的生活。因此,只要是与美国有关的有份量的著作,都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在这一层面,人们已经不仅仅将是关注美国的民主,更关注这种民主所导致的美国的强大。这样的考虑或许有些“形而下”的味道,但如果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架构的基础,不断地引发国内的动荡,并使国家长期处于衰弱状态,那么,民主的号召力显然不会有今天这样大。因此,美国不仅是一个民主国家,更是一个以民主为原则而发展起来的强大国家。这才是人们特别重视美国的经验,而对其他西方国家关注相对较少的原因。

也是从这个角度,我认为精粹本略有遗憾。因为它删减了一些译者认为并不重要的东西,比如民主与战争之间的问题。因为,美国的发展,既与美国的民主与法治有关,也与美国不断地发动战争有关。换言之,美国的民主与美国的霸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民主国家的战争问题,就是一个十分现实的理论问题,也是国内很多“特立独行人士”不愿面对的问题。美国民主的发展,依赖于其广阔的土地,从而避免了贵族制的产生。但这广阔的土地,是在不断驱赶和消灭印第安人的战争中获取的。同时,两次世界大战,也使美国从战争中发财、壮大。因此,这样一个最大的民主国家,其民主与战争之间的关系,显然是值得研究的。

当然,瑕不掩瑜,精粹版对托克维尔这部巨著的普及,是有着积极的作用的。因为,任何一部学术著作,都不能让它只成为学者把玩的东西,而应该成为让普通民众也能理解的常识。只有这样,它才能真正产生它应有的影响。从这个角度看,《论美国的民主》的精粹版,显然有着天然的优势。因此,我衷心地祝愿它的出版,并希望它能给迅速崛起的中国,带来应有的启示。

转载自《中华读书报》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2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课上,话题总避不开民主、平等、自由之间纠缠不清的复杂关系。关于这个话题的那些经典论述,其理论光芒已经把从前常常把它们混为一谈的我们引入了心灵无比的激动中。其实很多人之所以会无视它们的区别甚至矛盾,是因为它们的最大共同点——都是中国当下所缺乏的。在一个既不民主又不自由又不平等的国家谈论谁比谁重要,显得不识时务。然而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理论兴趣增加了,发现西方的理论早已经关注三者之间或者任意二者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实践也反复证明三者不是自动线性相关的,因而一时间这类讨论甚嚣尘上,比如对防止“多数暴政”的必要性,谁都能说上几句,还能给出一大堆理论的证明过程。然而很少有避免它所带来的危害的真正实际经验,政治实践的结果是,现代中国的历史和当下中国的现实反复证明了并且还在不断证明着西方人“偏执于民主和平等往往使自由荡然无存”或“不恰当的自由必将使平等被破坏”的论断。

幸运的是,在关于自由民主平等的老生常谈在理论上贡献不大、对实际政治更加无力的审美疲劳中,我读到了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我读到他们首先对地理和气候的强调。在把这些论述与其它论民主、政权体制的理论家的比较中,我清晰地读到了社会学和人类学取向的理论家的精神气质。不能说这种社会学的视角是别人不能及,但它至少言及别人所不能及之处。

初一翻看《论美国的民主》,从感性体验上并不觉得托克维尔是个务实的思想家。他开篇就说“……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身分平等。”然后就来一通“它赋予……,它……”的赞美之词,再后来又是“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正在我们中间进行”这种让人想起了《共 产 党宣言》的句式。初看时,这样的论述方式并不是我喜欢的。而且在后面的阅读中,托克维尔并没有正面论述过平等为什么是必然趋势(至少我没有看到)。在托克维尔的分析框架里,平等在新的时代似乎是一个不需要论证的给定。而他论证平等已经带来的各种向好的趋势,似乎也不足以成为新时代必须要平等的充分理由。平等,或民主(在托克维尔处二者常常是等价

换用的),都更像是一个预设。

宪政民主的经典理论以自然状态为推论起点,最后推到民主的结论。这样看来,托克维尔似乎专断了一点,民主、平等似乎并非如此不证自明。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自然状态不管用历史的还是逻辑的方式去证明,都始终是一种“应然”,而且目的是为了推出另一种“应然”,逻辑的起点和终点都是应然,是从一种应然推到另一种应然的演绎法。而托克维尔,似乎是绕过了这样的演绎推理(可能的原因有两种:他能力不及;他能及但不屑),更多地使用归纳法,以观察社会现实的方法,来强调民主和平等的“实然”。

他在大洋彼岸,找到了一个当地民众能争取到实实在在的自由与平等的社会。他没有论述适用于一切国家的应然政治模式,而只是分析美国这个特定社会的民主与平等是如何做到的 。之所以说“一个社会”而不是“一个国家”,因为陈述的是一种已经摆在那里的事实,就是后来涂尔干说的“社会事实”——至于这个社会有一个什么样的书面名字,是叫美利坚合众国还是叫新英格兰还是叫弗吉尼亚,倒显得无关宏旨。

这个社会有一个显著的特征:乡镇自由的传统。正是在这一点上,托克维尔发现了美国,包括英国,与他的祖国完全不同的情况。托克维尔并没有把革命前法国和美国的差别看作是国体上的君主国与共和国的区别 ,也没有喋喋不休地说由不同性质的精英引导的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之间的分野。更重要的不是两国精英在革命前和革命时是怎么思考和行动的,而是两国民众一直以来是怎样活着的——人民已经这样生活了几百年了,他们已经熟习的传统并不因一次革命就翻个底朝天。美国之区别于革命前法国,不是因为君主与总统之别,“不管是法国国王,还是美国总统,都要受到作为一种指导力量的舆论的影响”。英国和革命前的法国都是君主国,但革命过程和革命后的命运并不相像;美国和革命后的法国都是共和国,同样毫不相似;而国体对立、甚至还曾直接兵戎相见的英国和美国却很是相似。这便是颇有社会学气质的“社会本体论”——不以中央政权组织方式,而以地方自由程度判定一个社会民主与否。因此,法国既不和法国启蒙文人奉为“先驱”的英国一路,也不和曾经送去自由女神像表示支持的美国一路。而这是件不幸的事,完全不同的社会类型——几个世纪的集权使地方和民众没有参与机会——决定了民主在美国的危害要远远小于同样追求民主和实践民主的法国,

君主在英国的危害要远远小于同样拥有君主和实行宪政的法国。

各派理论家都喜谈自由,自由的含义在不同的理论家处有所不同。托克维尔讨论的自由,很大程度上就是地方自由。虽然托克维尔也做过一些基本概念上的厘清,比如“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除非社会感到自己被个人的行为侵害或必须要求个人的协助,社会无权干涉个人的行动”,这样的话非常类似与他同时代的自由主义理论家们,但是托克维尔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虽然必须说明这个抽象的概念,但从不在概念上过多纠缠。他很快开始考察自由的比较直接的实现形式:英美的乡镇自由。自由并不一定比民主和平等更重要,但大抵更有把握而已。相对整个社会的平等、民主来说,地方自由也是更容易实现的目标。虽然按照托克维尔自己的看法,乡镇自由因为“最容易受到国家政权的侵犯”而相当难以实现,但是我们至少能够确知它的实现程度。托克维尔之所以要重点考察美国的乡镇,是由于乡镇是一种最自然的人类组织状态,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乡镇。这样,从由乡镇的自由程度,大略可以得见一国人民的自由程度。在这里,托克维尔这个不算正统社会学家的理论家,用到了一种后世正统社会学的主流方法论:先把概念的含义厘清,再寻求一种可能的形式,既能承载该概念的相对多的含义,又能相对最便利地进行观察。之所以把托克维尔写入社会学思想史,其方法论(尽管他本人没有意识到)对后世社会学的启迪,恐怕比研究对象与后世社会学的契合更重要。

托克维尔不在社会学家族的“正式族谱”之列,只能说是社会学遥尊的“远祖”之一。但他写出了我本人最喜欢的一种社会学:它有着社会学应该葆有的追求实然的品质,而它在精神气质上的内在一贯与在方法形式上的不拘一格,又避免了后世社会学高度计量化和学术规范化带来的弊端。托克维尔要考察自由在美国的实现,他作了调查,但还没有后世社会学动辄大规模使用的问卷和“标准化”访谈。在这一点上,虽然这位大师是被“拉”入社会学阵营的,他身上与社会学亲和的气质一直只是内隐的,并未发展到形式化和方法化的阶段。而且,即便假设那个年代已有学科化的社会学,托克维尔怕也不会把自己圈在社会学的地界里——因为,他是托克维尔,他是在真正的贵族家庭中培养了自由的心性,又有着超然殊绝的智力和纵贯古今的知识积累的人类的骄子——不论在贵族时代还是民主时代都是如此。

“尽管他们在宗教教义和政治学说方面显然不同,但在他们每天目睹的、因而可以做出正确判断的唯一事实上却意见一致。”托克维尔求的是实然,他不是从宏大的理论体系中,而是从这样一种通行已久并且几乎无可指摘的制度中看到了民主时代的自由的希望,看到了在平等已经成为“宿命”的前提下如何减小民主的危害的办法。自由很可能遭到以平等为基础的多数的限制,于是乡镇、地方的自主治理,作为自由的最容易实现和把握的表现形式,是减小民主在美国的危害的已经被证实的良方。

地方自由的重要性经常被没能深入了解西方历史的我们所忽视。我们喜谈西方通过一系列“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民主、自由、平等的原则,喜谈西方近现代与中世纪的断裂,但是很少有人真正了解,一千年前威尼斯共和国成立,最高权力由市民选举产生的市议会掌握,这个划时代的事件正是产生于我们曾经认为不民主的“黑暗的中世纪”,而作为老百姓在小事上学习民主的学校的英美乡镇自由,也是产生于并不民主的时代。现代民主包含了地方自治的内容,但仅就城市或乡镇自治程度一项,一千年后的今天的很多民主国家直到现在还难望其项背 乡镇自由的传统即是“民情”。托克维尔认为减小民主在美国的危害的,有三个因素:地理环境、法制、民情。其中民情不仅能减小民主的危害,而且“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律的影响”。

比如,托克维尔认为美国宪法允许总统连选连任是一项危险的制度安排,但幸运的是,华盛顿作为美国第一任总统,他个人主动拒绝一届以上的连任的规则,成了后世的不成文法。事实上,华盛顿当时不仅可以选择继续连任,甚至在开国之时可以选择做国王,美国也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建立在地方自由基础上的君主国,在当时不会引起太大的反对的声音,君主也不会太专制——但这样的话,美国只是第二个英国,而不会是美国——在民主上走得比母国更远的美国。美国之所以比英国更民主,国家的起源、国家缔造者的素质特别重要,而这些因素是在他国不可复制的。华盛顿的选择,或许只有一个才智非凡却认为田园生活远胜世俗功名的新教徒才能做得到。这是一个典范,似乎是上帝对美国的恩赐。“开国之主”的素质往往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政权,甚至于一个民族——可以统称为“一种社会类型”的命运具有非凡的影响。邓小平主动退休对中国命运的影响可能不亚于改革开放的决策,因为领导人主动退下会成为中国今后的“民情” ,至于限

制连选连任的法律,并不比百姓认为的不成文规定的约束力更强。法律是可以修改的——袁世凯就曾经操纵当时的国会修改法律,规定总统可以无限期连任,但民情会更稳定。若一国人民普遍看着同一个人居于总统之位太久就不爽,那么谁想把权力久久握在手中不放就是人民公敌加历史罪人,即使法律对连选连任未作出任何限制,君主式的人物也不可能出现——况且这样的民情之下,有政治报负的孩子们想的是当总统,同时也会想卸任后是退隐田园享受天伦之乐呢,是投身商界做出同样辉煌的成就呢,还是在书斋为人类积累智识呢?在美国人看来,在毛泽东最后的时间里,中国的重大决策仍然交给这个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这实在是非常奇怪的一件事。而中国人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两千年来被各朝皇帝统治的历史使中国人早已经习惯了只有最高权力代表者肉体自然死亡才能进行权力更迭,否则一定是政变;而不知道除了遇刺的林肯、肯尼迪和二战特殊情况下病死于任上的罗斯福,美国的总统们都是在别人的总统任期内,在自己安静的家中,而不是在作为权力中心的白宫停止呼吸的。

领导人是不可复制的,民情是不可复制的,只有制度是可复制的。许多国家复制美国的制度和法制,失败了,或者说扭曲得不成样子。托克维尔只不过随手列举了墨西哥作反例,而当今这个公认的民主时代,恶劣、动荡、不能保证自由的民主政权俯拾俱是,复制了美国的纸面规则作为自己的成文宪法和政权设置,却让它们都成为一纸空文的国家甚至更多。既然可复制的东西达不到希望复制的效果,原因必是在不可复制的因素上。

听说过“幽暗意识”论的我们也许会认为西方政治的成功之处在于:靠制度而不是靠人心。不能寄希望于改造人性,只能用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因而,好的制度不需要人民是天使,即使是一群魔鬼也可以,只要他们有足够的智慧进行成本利益的核算,好的制度就能恰到好处地使他们的自私融合成社会的大善。而中国的政治的失败之处在于始终重视人心高过制度,强调思想教育,强调人情,这是要不得的。这样的论述看似一针见血,细想却非常有问题。

托克维尔对中国的评价却是“有严格的制度而无公共的品德”,这与我们头脑中的惯性思维“西方政治重制度,中国政治重人心”正好相反。托克维尔是个西方的理论家,但他却认为对于现代民主平等基础上的社会的维系中,民情的作用要大于制度。

事实上,强调制度独立于人性之外,是对全面改造人性的乌托邦革命纲领,或是对“好人政治”、“魅力型政治”的回应。因为改造人性或相信人性带来的灾难已经足够,才应该强调制度必须不信任人,把人作为无差别的“标准人”或“平均人”,作为无差别的、自私的、一有机会就要为恶的魔鬼来看待。用统治一群无差别魔鬼的制度去统治复杂得多的实际的人,自然达不到最好——连赞扬民主的理论家们也承认“民主只是最不坏的制度”。托克维尔也是承认这点的,而且他对民主本就没有天然的好感。但他更为仔细地观察到制度与人心民情的三个关联点。第一,美国缔造者们优秀的工作为美国提供了设计精巧的制度,制度是特定的人为特定的人而定的;第二,制度能怎样实施下去,达到怎样的效果,取决于民情在多大程度上允许。比如前述美国宪法允许总统连选连任本来隐含了危险,但是在美国没有造成真正的危险,是由于民情不允许终身领导的存在。这个制度后来的发展,又凸现了人心与制度的第三个联结点:罗斯福在非常状态中三次连选连任总统,而后,宪法修正案立即从制度层面堵上了这个缺口,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美国传统,这一切或许只有美国人才能做得到吧。制度本有缺陷,是民情防止了危险;民情也可以转为正式的制度,制度化后更加强化了民情。在这个过程中,鸡与蛋式的互塑关系昭示着一种“美国传统”,至于被问到是法律还是他们的心让他们这样做的,美国人或许会回答,法律就在他们的心中。

美国式民主不止是一套技术层面的制度体系,更是一组精神层面的价值糅合,它来自这片土地上几百年来发生过的一切:一切统治者和民众曾经有过的奋斗和挣扎,正确和错误,经验和教训。今天美国人的心灵,是数百年积累而成,就像托克维尔的贵族气质是数代积累而成一样。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3

论美国的民主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 (Tocqueville A.))

– Your Highlight at location 1373-1379 | Added on Thursday, 3 April 2014 18:47:33

不错,中央集权确实轻易就能使人们的外在行为获得某种一致性,人们最终爱上了这种一致性,却忘了为何要有这种一致性,就像那些虔诚的教徒,只顾膜拜神像而忘了神像所代表的神是谁。中央集权可以毫不费力地让日常事务呈现秩序井然的外貌,可以合理整治社会治安的方方面面,镇压小规模骚乱,惩治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让社会维持一种既非衰退又非进步的现状,在行政上陷入一种习惯被官僚们称为良好秩序和集体安宁的昏睡当中。总而言之,中央集权长于保守,短于创新。一旦社会需要深入改革或快速发展,中央集权就显得力有不逮了。只要它的各项措施需要个体协助才能完成,这架庞大的机器便会突然暴露出自身的弱点,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

论美国的民主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 (Tocqueville A.))

– Your Highlight at location 1987-1988 | Added on Friday, 4 April 2014 14:18:44

民主的真正优点,不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在于促进所有阶级的繁荣,而只在于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论美国的民主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 (Tocqueville A.))

– Your Highlight at location 3161-3163 | Added on Friday, 4 April 2014 14:43:09

帕斯卡尔曾经说过:“基督教如果是假的,而你误信它是真的,你不会有什么损失;反之,若它是真的,而你误以为它是假的,那你才真是损失惨重!”

论美国的民主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 (Tocqueville A.))

– Your Highlight at location 4088-4088 | Added on Friday, 4 April 2014 15:01:25

专制在民主时代是最使人害怕的。

论美国的民主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 (Tocqueville A.))

– Your Highlight at location 4260-4261 | Added on Friday, 4 April 2014 15:05:17

当今各国不可能再让自己的国民身份不平等。但是,平等将导向奴役还是自由,开化还是野蛮,繁荣还是贫困,则取决于各国自身了。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4

在陈老师的推荐下,我抽空大致翻阅了一下法国作家托克维尔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一书,这本书分为了上下两册,起初拿到这套书,对于平时看书很慢的我来说第一感觉就是好多,我怎么看得完。不过在看完绪论之后,发现这书还是很有意思的。接着就慢慢地开始抽空翻阅了起来。

首先介绍下作者托克维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家,《论美国的民主》分为上卷和下卷,不是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隔5年。所以上下两卷可能在手法上有些区别。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是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卷一共有四个部分,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面。

从绪论中我了解到了这本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托克维尔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托克维尔在书中提到的中心是“两种制度,三个因素”。将英国的贵族制度和美国的民主制度进行比较。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始终离不开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作者反复提及——一是独特的、地理环境,二是法律和制度,三是生活习惯和民情。这三种要素体现出的个性与特殊以至于我们国家不能完全照搬,而是需要选择性地进行借鉴、吸收,逐步完成本土化的过程,寻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来详细说下这三个重要的因素

1、美国在地理环境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所在。北美土地广袤,资源丰富,有利于美国当地居民以及外来移民依靠劳动开发资源,逐渐创建美好的生活。在这过程中使得美国有了秩序和出现了社会繁荣。

2、在法律和制度方面,美国主要是联邦的形式、新英格兰式的乡镇制度和司法权。美国的联邦制度认为统治美国社会的政治原则,是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托克维尔在考察政治制度时,为了解各州,从新英格兰的乡镇制度着手,认为乡镇制度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在这里,每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决定者,是人民主权原则实施的最重要的应用。在美国,权力从个人出发,首先组成了乡镇生活,并且乡镇自由是新英兰地区的基础制度传统。认为“新英格兰居民之爱慕乡镇,并不是因为他们生于那里,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乡镇是一个自由而强大的

集体。他们是乡镇的成员,而乡镇也值得他们经心管理。”并进而分析了县、州政府,重点分析了州政府的立法、行政分权以及行政分权的产生的效果。而司法制度方面,美国的法官是有权宣布法律违宪,这样法院可以纠正民主产生的偏差,以及约束和引导多数的公众运动而又从来不禁止这种运动的。

3、在生活习惯和民情方面,分析了宗教对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的影响。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国民教育,特别是美国的经验学习对维护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有大帮助的,美国人主要不是从书本去汲取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书本知识只能培养他们接受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的能力,他们从实际的生活实践中学习。

我想结合中国当前的民主情况谈谈有关民主制度在中国的现状。我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分析下。

1、在法律与制度方面,中国人民与我国的法律距离很遥远。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法、不懂法。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不是很快。所以人们在于生活中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自制体系来自我约束。

2、地方的自治权:在新英格兰乡镇制度中地方享有充分的自治权。这不得不提到我们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一个好的实践蓝本,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的其他地区地方的自治性和独立性不够。每个地方政府都是在党中央的政策领导下实施着制度管理,而少了地方政府自制。虽然中央会定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人民的权力,表面上看上人民当家作主,但是仔细分析下就会发现目前中国的民主制度名不副实,这有表面。

3、人民对于自由观念:美国人民对于自由观念是多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但中国没有自由的土壤,中国脱胎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那一套等级森严的伦理纲常压抑中国人太久,从而对于民主自由等观念失去了敏感性。

总体来说,《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著作,在接下去的空余时间内,我要把剩下没看完的部分继续看完,相信那时候会有更多不一样的体会与感悟吧!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5

工业革命带来的平等和自由

从某一个时刻开始,我又回归了少年时代对于历史的偏好。喜欢从过去的著作中吸收养分,托克维尔的这本书写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之前,欧洲的1848年革命之前,可谓有着神一般的预言能力。

10000年前的农业革命带来了人类人口的大爆炸,也造成了贵族和王的出现,甚至出现了秦朝和罗马帝国这样恐怖的存在。

然而,从此之后人类社会就循环往复,不断堕落,直到工业革命出现,将人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大航海时代又让西方文明找到了美洲这样一块处女地来进行各种政治试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美国,这个从欧洲的视角来看,很奇特的社会组织方式。所有的贵族都没有了,但是却不是通过革命的方式,每个城镇自己组织起来,让渡主权给州,给联邦政府,而且在组织的过程中,天然的就遵循了平等、自由的原则。而且由于地理的原因,周围没有任何强敌,从而不需要很快的为了生存进入中央集权。托氏解释了很多政治组织方式在英法美各有什么不同,为什么美国这样的会有好处。

当然在下篇托氏又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即平等最终会导致奴役,就像哈耶克所谓的通向奴役之路。人民会最终为了个体的利益,不断的将权利让渡给那个像神一样的政府,不管这个政府是专制的还是民主de的,最终都将能够控制个人的生活。

而最后作者也兵没有给出解决方案。

然而科技又发展了将近200年,托氏的预言在美国慢慢变成现实,人民不断通过技术手段能够结社,然而也不断的对公共事务漠然。可能最终的解决方案还是通过技术手段创造一个新的美国,比如殖民火星!

人类的历史总是螺旋式的上升,一次次的重复但又不断的发展,就如同我们的基因是双螺旋一样。加油!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6

美式民主对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启示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1831年,一位25岁的法国青年托克维尔访问美国,在美国游历九个多月,在此期间,他以敏锐而独特的眼光观察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回到法国后,他写作了《论美国的民主》这样在社会学、政治学领域都堪称经典的著作。一百多年过去了,笔者很难理解九个月怎么能够让一个人如此了解美国的民主与法制;更难以想象的是托克维尔仅以他短短九个月的美国之行的经历就能够写出这样旷世经典。

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克维尔深入浅出地为我们展示了美国——一个在人类近现代史上令人震惊而又震撼的大国——是如何从一片荒蛮之地变成一个承载梦想和希望的热土,变成一个民主政治如此完善的现代化国家。如今虽距离托克维尔时代一百多年了,但是现在看来,托克维尔在书中的许多论述依然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在本书中,托克维尔全方位的分析了美国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的背景、条件和过程:自主治理消灭了贵族统治的根基、解决了多数暴政的问题;自然条件,提供了民主革命的适当空间;法律和司法制度,为民主提供了制度框架和保证;民情,则为民主制度提供了种种看不见的社会基础。

早在杰斐逊、富兰克林等人起草的《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7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译林出版社2012年10月

2012年4月20日夜晚读到此书,一直到2012年4月21日凌晨在从南京到阜阳的车厢里读完此书。这趟列车是凌晨一点五十二分从南京始发,托克维尔的这部书之前没有听人介绍,是先从豆瓣看手机电子书看到大约一点多,觉得很棒,我阅读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一旦遇到好书,就会止不住一定要读完,第二天立刻去南京先锋书店找到此书,从拿到的书的那一刻,几乎手不释卷,这书太好了。

下面谈谈我最重要的收获。

民主不单单是我原来认识和臆想中的民主。我大学期间一直是在哲学和文学,美学这类书籍里泡着,对民主的思考,仅仅是限定在一种十分不明确又极为自负的认识中。这里面既有和托克维尔相通的地方,如对民主的认识是一个个个体的维护自身利益的认识。这里面突出的是一个个的个体,而非全部的集体。此外我对民主的认识很多时候是联系到哈耶克和勒庞这两位是我最早读过的,在大一的时候,他们让我思考为什么中国人在千百年的封建制度下会是这样的状态。被做了奴隶而不自知,尤其是这对我思考文革的历史,那段狂热的盲目的从众心理,对精神偶像的膜拜让我不寒而栗。后来重新读鲁迅我才认识到这其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多数人的暴政。这一点体会尤其深刻,这得说起读懂鲁迅的那一刻,大学期间阅读鲁迅的转折点是在看了钱理群的一次超星学术视频,当时恍然开窍了。鲁迅的深刻性在于他能时刻警惕中在任何主义的包裹之下的某种专制和对人的裹挟。这种幽闭的状态往往不被人察觉,这一点在托克维尔的书里也是有体现的。他说,在民主社会中有一种奴隶的状态是不关心自己国家的命运,因为国家和个体之间没有建构一种血脉的联系。美国人几乎每个人都能把自己和国家联系在一起,捍卫国家就是捍卫自己的利益。多数人的原则定义了美国民主的内涵和精髓就是要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赋予了极大的活力和创造性的可能,在美国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想去实践社会价值,你可以通过选举和对选民的宣讲来获得支持,而这种支持是不是对权力的无限释放,而是又保证的监督。你会觉得有些多数人的规则是不合理的,但是在美国一个人或许对一个过客如此抱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能够完全的依从。或者说是暂时的顺从,直到多数人开始修改。这里保证美国民主的实行的可能是离不开美国的法律体系,人人生而平等,在法律的约定之下,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保护。至于集权和滥用权力以及可能发生的暴政的问题就是一个权力如何被执行的问题。但是在中国这个问题是始终被悬置的,最起码我们没有乡镇自治的习惯,我们的公务员是来自己底层但却依然为底层服务,而美国的乡镇公务员却为州提供支撑,这里的基础是我们很容易成为一个既得利益的拥护者,而美国人的理念所有的人都是平等拥有公共资源是得到制度和法律的监督,托克维尔说的最好也令我最感触的一句话就是在美国人们是直接对上帝负责,而不是对任何一个自己除外的人,我是我自己的利益的绝对的决定者。这种直接对上帝负责不仅仅是民主,更是一种自由的状态、。第一点就说这么多,不然说不完了。

民主不是我之前的认识的第二点就是实践性,这一点我有点陷入一种纯思辨的。在读《通往奴役之路》《乌合之众》《1984》以及卡夫卡等文学家作品的阅读中我头脑里民主是一种学说,缺少实践性的品格,另外中国现在的民主制度让我心灰意冷,以至于我常常是闭口不谈,民主又能在我们的呼喊中得到什么?说实话,我对这个是消极的态度大于积极的态度。但是美国的民主这本书里流露出来的是一种实践性的品格,而且有些话可以直接用到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来这一点不得不说,这部书实在是经典。而我先前的认识也是有问题的,关心民主和政治的进程,不仅仅是在读书中的学习前辈的经验,更重要是参加的民主政治生活的实践中。

在美国的民主这本书中体会最深刻的还有这几点,

(维系美国民主的一些重要的因素?)

第一,美国的民主的土壤是清教徒的信仰,直接和上帝订立的契约,但是我们现在价值断层,信仰缺失,看看现在的社会风气就一目了然。

第二,乡镇自治的基础。这是美国民主的一个决定性的成分,这也是基础组成部分,因为每个人是对自己的利益负责,权力和义务的相当程度上体现了自由和国家里面,这一点中国没有。

第三,法制的力量。法律的至高无上,这一点是任何人无法逾越的。中国有法律体系,但是为什么还是有问题。不说美国没问题,但是我们办事合法的还要去求人,而美国一个符合法律规范的事情,公务员只要是不渎职也能做好,即便是促成了一件好事其实也不是有心的,因为这是职责。这一点读到的时候感触很深,为什么?在美国公务人员没有和特权的阶层同流而是必须去服务和接受监督,做好事分内的,做不好就是渎职,而渎职在美国州里的处罚是很严重的,因为处罚的上限是无限的。

第四,宪法的权威性和法官对违宪的宣告以及民主修改法律。美国的民主是不断更新的时刻是维护最大多数的人的利益,法律界的人士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在英国和法国与美国的法学家是有着不同的思维模式的一个是不断更新的学者,而一个则是祭师p149.

第五,陪审制度的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同时也让人们自己反思自己,当人们在审判别人的罪行的时候也同样是在审判自己,每个人都去做自己的利益的裁决者,如果不公正那么下一个就会是你。这是美国陪审制度最厉害的地方,我个人认为,这个可以再道德上促使人们去在法律规范内做事。

第六,言论的自由和结社的自由,美国人一旦有了自己的想法,他就会去实践,实践的方式就是去组织一个社团,然后通过集体的力量去实现。美国的民主的结社还包括对报刊的应用,美国的报刊的丰富是非常的好政治宣传工具,人们通过各种报刊来宣传自己的学说,而没有图书检查法令这样的言论自由的控制。民主发展有自己的土壤。

公共精神、权力概念、法制的精神,美国的民主还离不开这些要素。如果没有公民意识的觉醒人们是不会想到去维护自己的权力的。

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态度?对民主的态度?

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的民主是一个典范的民主形式,是不同于欧洲传统的一种民主的实践形式,欧洲大陆上有贵族的王权的民主政治的传统和土壤,但是在美国这样的土壤是不存在的。首先是美国各个州的独立自治的形态,乡镇自治的基础单位,这些单元构成维系美国民主得以发展的要素。在美国的人们遵从社会契约订立的法律,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法律保障了,民主实行的现实可能性。陪审团制度更是彰显了这一点,几乎在美国每个人都能区别州法案和联邦法案不同之处,而且能够在法律上维护自己正当的利益。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民主在前部分是支持褒奖的,但是他不是一味的支持和褒奖,而是看到了更多的问题。他指出这样的民主社会更容易被专制所裹挟。而且很容易陷入到一种不自由,不民主的状态,而这种状态又不是那么显而易见,能被人们立刻察觉。谈论美国的民主的时候必须提及到一个词,就是自由,提到自由又必须提到平等。可以说,因为平等,人人生而平等,才有自由,才有,民主,这三者在托克维尔看来是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我们看到,民主和自由的同时,往往会把平等忽略。比如,美国的富人与穷人的关系,富人在法令中学会去倾听穷人的心声,法令不是富人制定,也不是穷人制定,而是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的联合,富人制定的法令一定是会损伤穷人,同样穷人也会损伤富人,美国人的结合点就是自由和民主,而这个前提就是平等,什么是平等就是富人要放下富人的骄傲,美国的富人是不敢对穷人发出鄙夷之声的,因为在美国一切正当的职业都是值得尊敬的,美国人追求物质财富享受生活,以至于物质主义工业文明兴盛,其实不难从平等这个维度找到蛛丝马迹。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理解正是建立在三个维度之上的理解,他不仅仅是分析而且也在提醒美国的民主可能后来的问题。也是源于平等的观念,他是这样说“当不平等无处不再是,最大的不平等也不刺眼,而在人人都趋于平等时,一点微小的区别都会引起不快,平等越是臻于极致,不平等的现象就越令人无法忍受。因此,追求平等的热情自然随着平等身份本身的发展而加深,而在这种热情得到满足时,平等又得到发展”p247一句话,平等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我说的可能不好,托克维尔的文字实在说的很清楚了。

托克维尔对民主的态度是审慎的,民主的未来在他看来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是可能走向新的专制也是可能走向自由。这是和马克思主义不同的地方,马克思坚信自己的理论走向的是人类最大的自由和解放,但是这种观念在托克维尔看来首先就是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这个词我是从鲁迅那里最早听说的,但是出处今天才知道是托克维尔,多数人的对少数人的暴政往往带着正义和集体的价值理念,而把少数人完全剥夺了。在美国的民主中处理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关系是通过公正来实现的,这一点穆勒可能回答的更好,那就是法律维护多数人的利益,但不是一定非要牺牲少数人,只有而且只当两者在一对极端矛盾的前提下,美国人的选择是大多数的利益,所以看看美国大片中一些我们熟悉的场景,一个美国士兵被人敌人围困,美国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会承认这个士兵的存在……当然这必须得清楚的是这对矛盾是关系到美国国家的整体利益的时候。这种情形和多数人对少数人专制是不同调查。多数人是不会倾听少数人的辩解的而是一把否定,越是简单的信条越具有这样的煽动性,仔细一想其实完全不是一个意思。

托克维尔对民主的理解更深的一层是从人类永恒的存在和未来的发展上而言,他所瞩目的是未来的人们的生存的景象。对美国的民主他有自己的看法,就是他是有滋生新的专制的土壤的,民主在他而言不单单是一次革命那么简单而是公民意识的觉醒。每个人都为自己的权力去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这种意见能得到一种有效的统一和实现。

5、从托克维尔的观点来谈民主和自由的联系?你是如何看待的?

自由不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自由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而是基于正确理解的利益,这一原则非常的重要,因为这几乎就是美国民主的最重要的原则。严复说,群己权界,集体和个人的界限,我能保守我的权益的边界在哪里?在美国人们拥有私有财产,人们是对自己的私有利益拥有无可辩白的主权。还记得一句古老的谚语,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自由的界限就是你能够行使自己权利而不威胁到别人的利益,民主是把自由的权力的整合而达到一种集约化的效果。人们能够在自由和民主的结合点去实现自由的最大化,民主得到一个自由的保证,暴政存在的是没有存在的土壤的,民主的然而也会两种形式一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民主,民主的专制和自由的民主这是两个极端,民主和自由,人们孜孜以求的这些为什么会导致最后的专制?民主制约着自由的,自由也制约着民主,这是双向的制衡的。在美国的民主你看到的自由是个体在限定之中的一种自由。

在我看来这个和基督教的信仰有关,在谢文郁《自由与生存》中提出了一个自由的命题,究竟人们为什么需要自由?自由是什么?本体论上的追问或许只能给出一个很玄妙的回答,但是有一个问题是非常震撼的,我们本身就处在一个不自由的世界内,我们不知道自由的为何却一直在追寻自由,不是很可笑。然而,这是对非基督的人来说的,对于基督徒就不是这样了,他们的自由是得到上帝的恩赐,在未来的世界的祈愿中得到无限的延展。

怎么说呢?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就是美国的民主和信仰有非常大的关系,这点我想到一本书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资本主义的伦理几乎都是来自对上帝的信仰。举一个例子就是美国的民主和自由的理解,在《圣经》中上帝与摩西订立法律,摩西的十诫,律法的制定是人与上帝的契约。人们尊从契约是因为上帝的监督,而不是人在监督人自己,这就是美国现在三权分立制衡的雏形。立法,执法,司法,在基督的信仰上不是这样存在的?民主和自由不就是通过上帝一个至高的存在的监督而存在?

总结一下,论美国的民主的关键词就是,上帝,平等,自由,民主!全书所讲的就是这个四个词!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8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在陈老师的推荐下,我抽空大致翻阅了一下法国作家托克维尔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一书,这本书分为了上下两册,起初拿到这套书,对于平时看书很慢的我来说第一感觉就是好多,我怎么看得完。不过在看完绪论之后,发现这书还是很有意思的。接着就慢慢地开始抽空翻阅了起来。

首先介绍下作者托克维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家,《论美国的民主》分为上卷和下卷,不是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隔5年。所以上下两卷可能在手法上有些区别。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是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卷一共有四个部分,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面。

从绪论中我了解到了这本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托克维尔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托克维尔在书中提到的中心是“两种制度,三个因素”。将英国的贵族制度和美国的民主制度进行比较。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始终离不开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作者反复提及——一是独特的、地理环境,二是法律和制度,三是生活习惯和民情。这三种要素体现出的个性与特殊以至于我们国家不能完全照搬,而是需要选择性地进行借鉴、吸收,逐步完成本土化的过程,寻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来详细说下这三个重要的因素

1、美国在地理环境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所在。北美土地广袤,资源丰富,有利于美国当地居民以及外来移民依靠劳动开发资源,逐渐创建美好的生活。在这过程中使得美国有了秩序和出现了社会繁荣。

2、在法律和制度方面,美国主要是联邦的形式、新英格兰式的乡镇制度和司法权。美国的联邦制度认为统治美国社会的政治原则,是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托克维尔在考察政治制度时,为了解各州,从新英格兰的乡镇制度着手,认为乡镇制度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在这里,每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决定者,是人民主权原则实施的最重要的应用。在美国,权力从个人出发,首先组成了乡镇生活,并且乡镇自由是新英兰地区的基础制度传统。认为“新英格兰居民之爱慕乡镇,并不是因为他们生于那里,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乡镇是一个自由而强大的

集体。他们是乡镇的成员,而乡镇也值得他们经心管理。”并进而分析了县、州政府,重点分析了州政府的立法、行政分权以及行政分权的产生的效果。而司法制度方面,美国的法官是有权宣布法律违宪,这样法院可以纠正民主产生的偏差,以及约束和引导多数的公众运动而又从来不禁止这种运动的。

3、在生活习惯和民情方面,分析了宗教对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的影响。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国民教育,特别是美国的经验学习对维护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有大帮助的,美国人主要不是从书本去汲取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书本知识只能培养他们接受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的能力,他们从实际的生活实践中学习。

我想结合中国当前的民主情况谈谈有关民主制度在中国的现状。我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分析下。

1、在法律与制度方面,中国人民与我国的法律距离很遥远。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法、不懂法。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不是很快。所以人们在于生活中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自制体系来自我约束。

2、地方的自治权:在新英格兰乡镇制度中地方享有充分的自治权。这不得不提到我们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一个好的实践蓝本,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的其他地区地方的自治性和独立性不够。每个地方政府都是在党中央的政策领导下实施着制度管理,而少了地方政府自制。虽然中央会定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人民的权力,表面上看上人民当家作主,但是仔细分析下就会发现目前中国的民主制度名不副实,这有表面。

3、人民对于自由观念:美国人民对于自由观念是多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但中国没有自由的土壤,中国脱胎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那一套等级森严的伦理纲常压抑中国人太久,从而对于民主自由等观念失去了敏感性。

总体来说,《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著作,在接下去的空余时间内,我要把剩下没看完的部分继续看完,相信那时候会有更多不一样的体会与感悟吧!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9

 后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政治体制走向,是托克维尔隐隐担忧的问题。因此他远渡重洋来到美洲新大陆,透过散发着民主制光环的美国,来比照、参考今后法国政治道路可能的发展方向。在他看来,“民主”二字在狭义上等同于平等。而平等可能使人产生相当危害自由的倾向,这倾向究竟导向的是奴役还是自由,是野蛮还是文明,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通过抽丝剥茧,他似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我们越是深思美国发生的一切,就越是坚信法学界是这个国家平衡民主最有力的力量,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力量。”然而这不仅仅是问题唯一的答案,通过建立可以犯错又能及时改错纠错的保障机制,通过繁荣报刊对文明的守护,通过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使国家最终走向自由而不至中央专制集权、腐化堕落的不二法则。

书中关于宗教信仰的一则观点,让人眼前一亮:“宗教使人养成了凡事都考虑到未来的一般习惯。……人们一旦不再关心来世的遭遇,就很容易对未来也持满不在乎的粗暴态度,而这种态度极符合人类的某些本性。……”在美国 ,开启民智的是宗教,而将人引向自由的则是对宗教戒律的服从。因此可以说,宗教信仰的一大益处是心存对来世的敬畏,不断惊醒自己对现世行为的规范。联系当下,许多难以理解的冤假错案、数额庞大的贪腐现象,是不是都缺少了点“头上三尺有神明”的敬畏之心呢?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10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1140600086 物理系 赵星洁

《论美国的民主》是法国著名作家托克维尔根据对美国的社会制度进行全方位哲学思考的专著。托克维尔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从当代的具体历史条件中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于是,他借考察美国监狱制度之机,对美国社会进行了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并把自己的思考与体会同当时美国各界人士磋商交谈,加深理解,最后进行哲学的思考和总结,形成了这部两卷本的 《论美国的民主》。本书上册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册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面。也可以说上卷讲述了美国政治制度及其产生的根源,分析美国民主的生命力、缺点和前途;下卷以美国为背景发挥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

显然托克维尔心目中理想的民主国是美国。托克维尔通过比较和借鉴考察了美国。虽然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是最好的民主国家,但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美国民主制度来发展法国的民主制度。由此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对自己祖国强烈的爱国心。

“我毫不怀疑,我们迟早也会像美国人一样,达到身份的几乎完全平等。但我并不能由此断言,我们有朝一日也会根据同样的社会情况必然得到美国人所取得的政治结果。我也决不认为,美国人发现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能提供的惟一形式。”从《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对待事物高度的辨证精神。虽然,托克维尔高度称赞美国的民主制度,但对其也并不是绝对的信任,因为任何制度都难免有缺陷,极端的民主易导致专制和暴政。然而,美国的民主制度能体现人身份的平等,而平等往往能为人们提供的新好处。我们不要让自己仍与祖辈相同,而应当努力达到自己固有的那种伟大和幸福。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始终离不开三个要素——地理环境、民情、法制。这三种要素体现出的个性与特殊以至于我们不能完全照搬,而需要有选择地借鉴、选择、吸收。

例如,对于美国的法制,美国采用三权分立的原则,即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这意味着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控制”的制度。这些执行权利的当局虽不是完全独立于人民的,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因而既要被迫服从人民中的多数的一致决定,又可以抵制这个多数的无理取闹和拒绝其危险的要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指出,真正的民主就是基层的民主,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乡镇自由的传统。这也是美国民主的根源所在。

通过阅读《论美国的民主》,我认为作为飞速发展中的我们中国,我们应该有选择的吸收和借鉴美国的民主和制度。同时,我们还应该在全球经济压力和挑战下做出一些能有成就的改变以便确保我们中国能更健康稳步发展,从而早日实现像美国一样的强国的奋斗目标!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11

实话说,我没有全看明白。大概30-40%的样子,一遍读下来,尤其前半部分着实有囫囵吞枣的嫌疑,所以我不其实没有100%的资格写书评。不过我之所以给五星是因为,在我读懂的这些有限的内容里,我觉得这就是值得力荐的。从美国的制度到人们的精神,我记得尤为清楚,些美国陪审制度的那一节,我都得非常认真,因为我之前刚刚看了十二怒汉这部电影。所以我觉得非常好。当然还有其他许多论述,其实就像我这种较浅层次的读者都看出他的现实意义。

多的我也说不出了,继续读~

啊,还有这个版本的翻译的事。在下才疏学浅,也是晚辈,其实不好多说什么。不过在这我还是要小小的发表一下看法。不知是十九世纪的法语的特点还是译者的风格,总觉得好多地方译的颇有古风~文章读起来倒颇为通顺,除去文章本身的理论性等。我还没有读原著,所以有机会我要去借或者买来再读一遍。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12

读《论美国的民主》有感 “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这是托克维尔讲述此书的基本思想,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他对两种制度进行比较时说:“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看重的是托克维尔的“自由的实现”这一观点。自由都是我们渴望的,每个人都渴望自由,都渴望无拘无束。在托克维尔看来,现代性带给人类的是分裂、孤独,虽然不可阻挡,却可以寻求办法来重建自由。这有两个层面:一是个体层面,二是社会政治层面,前者需要有宗教信仰支撑,后者需要公共精神培育。托克维尔认为:“人要是没有信仰,就必然受人奴役;而要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从他的话中我得知:宗教信仰是人们寻求自由的一种形式,也可以说是民主时代比任何时代更需要民主,这样才会让人们自由,才会让自己拥有并享有更多的权利,这也是人们一直向往的国家。在一个民主、自由的王国总比在一个独裁、专制的亡国要幸福,人们会生活得更好。对于公共精神的培育我的理解是团结精神,我认为在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里,人们应该更加团结互助,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大家都可以互帮互助,俗话说有国才有家,其实国也是一

个大家,每位公民都是这个大家的一份子,然后才会有小家,这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和睦相处,一起努力地建设这个大家。在大家庭里面,我们都应该积极参与大家庭的一切事务,正如托克维尔说道:“如果民主国家的人没有权利和志趣为政治目的而结社,那末,他们的财富和知识虽然可以长期保全,但他们的独立却要遭到巨大的危险。而如果他们根本没有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结社的习惯,则文明本身就要受到威胁。—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丧失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大事业的能力,而且又没养成共同去做大事业的习惯,那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因此,结社就是在公民和政权之间人为地仿造出一种中间权力。这便是我对这一观点的理解。

法国曾援助美国建立新的共和国,并且赠送了自由女神像作为建国礼物,从而作为现代美国的代表性建筑。愿自由女神像的光辉照耀每一寸土地。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13

 美国的民主不是经由暴力革命产生的。

在北方英属殖民地的新英格兰诸州,自第一代移民抵达伊始,人民主权和平等概念就深深的植根于这些先驱的心中。

1620年,第一批移民踏上这片新土地时,立下了这样的约定“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为了上帝的荣光、基督教的发展和祖国的荣誉,决定在这片偏僻的海岸建立第一个殖民地。今天在场的所有人,当着上帝的面,一致庄严地表示同意,将我们所有人组成一个政治社会,以便自我管理和实现我们的信仰。根据这份契约,我们将要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法令,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任命行政官员并加以服从。”

政治社会需要所有人的参与,以进行自我管理。这便是美国从新大陆开拓初期(以北部英属殖民地新英格兰诸州为代表)即定下的基调。

定下如此约定的一群人,显然不是流放的犯人。“新英格兰登岸定居的移民都属于英国的有产阶级。他们在美洲大陆上聚居,从一开始便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既没有大领主也没有属民,换句话说,既无穷人也无富人。从比例来看,他们之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远多于今天任何一个欧洲国家。……新英格兰的移民将妻小一起带至这片荒无人烟的土地,这就有利于秩序和道德的建立。……他们愿意忍受背井离乡之苦,为的是实践一个理念”

这些人被称为“清教徒”,“属于英国一个因教义严格而被称为清教的教派。清教不仅仅是一个宗教派别,而且在很多方面与极为绝对的民主共和理论相契合,因此招来很多危险的敌人。他们在祖国被政府迫害,心中秉持严格的教条,感到自己所在社会的那种日常生活是一种侮辱,于是他们满世界寻找一块蛮荒之地,希望在那儿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自由地祈祷上帝。”

这便是美国式民主建立起来的源头。它是由一群受过良好教育,道德品质出众,并对上帝怀有崇高敬意的高素质人群自发建立的。“是上帝为了创造一个伟大的民族,亲手在选定的土地上播下的种子”

了解这这样的背景,对于美国的政治体制便豁然开朗了。美国的民主是自下而上的,从乡村开始,人民自发的参与政治生活,然后扩展到县,然后扩展到州,最后扩展到全国。

习惯了高度集权国家体制的人们,可能会对美国这种相对软弱的国家力量很不习惯,尤其当大小事务的决断基于基层而不是听命于高层的时候。但这正是美国政体的基石,它建立在自发参与,素质良好的平等民众之中,而不是完全维系在不受民众监督的少数领导身上。

暴力斗争,无论从哪个层面,都只能用于破坏,不能用于生产建设。在文明的进程之后,战争手段最多用于保卫胜利果实,而无法推动文明进程。一个民族的进步,唯一的途径,只能来自于素质不断发展,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的普通民众的自发参与和建设。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14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周四9,10节 外国语学院 2011级英语5班 黄诗霞

《论美国的民主》是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的著作, 上卷的两个部分,分别讲诉美国的政治制度和美国的民主进行的社会学的研究。这本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和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托克维尔展开了整部书籍的创作。看完整本书之后,我觉得其中有些部分是值得当下的中国借鉴学习的。

作者在这本书的一开始就介绍了美国的一些传统以及地理概况,这些良好的地理环境以及民主的传统是美国能走上民主道路的重要因素。这也就是说,一个国家要在民主的道路上走好走远,要注重培养民主的传统。而现今的中国,在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后,所谓的民主传统并不明显,若要走好民主这条道路就要在当下培养人民以及政府的民主意识,使民主逐渐成为一个为民众所接受的传统。而地理环境对于民主的产生传播以及形式都是有着重要影响的。一个开阔的,对外交流频繁的地区,经济水平随之上升,那么它对于外来的思想是更能接受的,甚至对民主思想的产生也是更容易的,一如美国最初产生民主的地区就是在沿海贸易发达的地区。而在中国,可以先提高沿海城市相对发达的地区的民主意识,对于较为偏远的地区则可以通过慢慢的同化而使民主的思想得以深入人心。

再看到另一个重要的思想:身份平等,美国无论是政治体制还是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都强调了人民的身份平等,而托克维尔本人也认为身份平等是一件根本的大事。在美国身份平等这一基本思想观念促进了美国民主的发展,而在中国,确实是有在法律以及制度上强调人民的身份平等,但是在事实层面还是与理论有着一定的差距的,这与中国当前的法制制度的不完善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而另一个在于中国贫富差距的拉大,人们在经济水平上的极大差距使他们产生了身份并不平等的感觉,而社会上贴上的各种标签,如“富二代”、“官二代”、“农二代”等等这种类似的身份标签也会在事实上加深了实现身份平等的难度。中国若要有真正的民主,无论是社会还是政府都应该加强身份平等的意识,采取一定的措施。

浏览了这本著作后,美国的选举制度也让我印象深刻,美国规定了人民的普选权,同时将这一法律规定的权利贯彻下来。最明显的当属美国总统的大选,民众都能够知道选举是什么,如何选举,而在中国更多的人只是知道了那个选举的结果,这不仅仅是政务的不够透明,同时也说明中国民众对于选举或是说政治生活的参与度不高,民主的发展也势必会受到影响。中国的公民在法律上确实成年之后即拥有选举权,然后在事实上却并没有实现。虽说近些年中国确实有措施改善这些情况,但是还是需要借鉴外国的经验,虽说不能照搬,但是借鉴符合国情部分的一些经验还是能有利于中国民主的发展的。

当然在《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中,美国的相当多的制度都相对完善,值得借鉴,但是也是存在部分问题的,如多数人的暴政。中国处于发展的转型期,有必要借鉴外界的经验,少走弯路。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15

作为一本伟大的书,作者托克维尔在本书的绪论部分,就为四部恢弘巨著做了整体的规划和描述。在开头部分,作者说在美国的奇妙经历中“人们之间地位的平等”最吸引注意力。作者从地位平等出发,概括了它对于美国社会种种方面强烈而持久的影响,不断提升民主制度的理论高度,最后却又回到出发的原点,“这种平等的社会地位是其他一切衍生的基础,是我所观察的终结点”。

我所阅读的是中国社科出版社20xx年的双语版本,在我之前有一位同学在该书上面写了密密麻麻的批注从字迹看应该是一个女生。在阅读的同时,能够看到学姐的思考过程,虽然不敢苟同,倒也颇有启发益处。遂有写读书笔记意图,并非长文空发感慨,仅作资料摘引留后用或略加评论和批评。

之后,托克维尔从美国的民主图景描绘转到了对于法国政治、社会发展的现状的思考。他首先回顾了从相当于我国宋代时期的法国到法国大革命关于权力来源的历史演变。从拥有地产的贵族独享权力,到普通人通过成长为神职人员增强政治权利,再到获得财富和文艺科学知识参与国家事务,权力结构和社会阶层巨大的变化不仅使得法律在调适阶层关系作用突出“法律大臣迅速从法官席中阴暗的角落崛起,走出落满灰尘的房间”,也使得“诗情、口才、记忆力、美好的心灵、创造的激情、思想的深度,以及所有那些上天随机给予人们的天赋,都成为民主的优势所在”。此处译文比原文精彩,可见译者朱尾声文学功底深厚。

现实中美国民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如选举制度、政治腐败等等,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本文旨在探究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并对其进行一定的评价和反思,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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