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需要诉讼请求的申请书。对于非法学人士来讲,编辑一篇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不知如何起草。对此今天小编就来分享10篇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每一篇范文写法都是完全不同的,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
申请人: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对于贵院受理的(XXXX)浙XXXX民初XXX号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XXXX纠纷一案,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经综合考虑,特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予准许。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
申请人:xxx写明身份证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xxx写明身份证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将受理的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起诉状第1项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贵院依法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共计174521元(赔偿明细附后)。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立案后,申请人申请了伤残、三期及后续治疗费鉴定,现已鉴定完毕,鉴定结论为:1、左踝关节功能丧失55%,评定十级伤残2、误工90日-180日、护理30日-60日、营养60日-90日3、后期治疗费用10000元-15000元。据此,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项目及具体数额确定,申请人特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赔偿明细:
医疗费:37237元
交通费:1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9天*100元/天=900元
残疾赔偿金:41353元2010%=82706元
误工费(取鉴定结论居中值计算):135日*159元/天=21465元
护理费(取鉴定结论居中值计算):45日*116、75元/天=5253元
营养费(取鉴定结论居中值计算):75日*100元/天=750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后续治疗费(取鉴定结论居中值计算):12500元
鉴定费2960 元
以上共计:174521元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3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对于你院(××××)……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如下:……(写明增加或变更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
事实和理由:
……(写明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乐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4
1、判令被告陈xx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为144928元;
2、判令被告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以上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以上责任在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被告陈xx、被告xx和被告x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xx、被告xx和被告xx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做出了法医鉴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5
申请人:,男,1980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某市,电话:
被申请人:,男,35岁,汉族,住某市,电话:***。
请求事项:
原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不变,将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判令分割给申请人合伙财产90600元;
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营运收益9685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伙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对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申请人起诉时未能精确计算其价值。法院受理后,为准确计算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价值,申请人申请法院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做出某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涉案车辆在2009年6月15日市场价值为181200、00元,在2007年5月31日至2009年6月15日期间的收益为193700、00元。为此,申请人特此申请,请依法予以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月**日
变更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从以上法律规定看,两者规定不一致,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限应当适用《证据规定》的规定,即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
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
如果用来支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没有改变,仅仅是依据赔偿标准计算的赔偿额有所改变,不属于诉讼法意义上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即诉讼标的额变化未必像普通变更诉讼请求一样,严格限制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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