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新农村规划
菏泽高庄镇建设新农村试点镇
1、菏泽高庄镇建设新农村试点镇主要做法是:对农民住房全部拆除,合村并点,让农民全部住进盖高楼,建立新型农村社区(俗称万人村),实行城市化管理。自2009——2010已在各市全面推开,农村住房改造规模空前,*。
2、山东新农村建设的运作*:各乡镇政府的“合村并点盖楼计划”经上级政府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乡镇政府在获取批准后,在丈量村民住宅和评估村民房产价值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农民住房。盖楼即新农村房地产开发权由地方政府授权相关人组织实施。
3、待拆除的农民房产估值一般为每平方300——400元,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一般是每平方600——700元或更高一些。农民要想住同样面积的楼房就需要每平方倒贴300——400元或更高。
省市级政府对县乡政府的激励措施:
1、每从农村农民住房中腾出1亩地,补贴20万元。
2、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拍租,以获取*。
3、农民被集中规划到大型社区后,可以将农民承包的耕地因地制宜地集约经营,即将土地转包给种田大户,规模化经营,失地农民可以到土地承包大户当“农业工人”。
2020山东菏泽合村并镇名单
2020山东菏泽合村并镇名单如下:
1、牡丹区:吴店镇、小留镇
2、定陶区:杜堂镇、马集镇
3、郓城县:张营镇、南赵楼镇
4、巨野县:龙堌镇、田桥镇
5、东明县:菜园集镇
6、单县:终兴镇、浮岗镇
7、鄄城县:闫什镇、富春乡
8、曹县:梁堤头镇、青岗集镇
9、成武县:汶上镇
菏泽市针对地方实际,首创提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向乡镇驻地集中的试点工作,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新型小城镇建设融合发展的菏泽模式。
推动“两新”融合发展是菏泽市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性重大举措。实施“两新”融合发展,推动农村新型社区向镇驻地集中,有利于打造乡村振兴龙头,有利于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有利于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有利于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有利于实现“多规合一”和产城融合发展,有利于打造创新*平台。
2020菏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2020菏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如下:
1、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90%,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只有1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进行*面积补偿,*面积补偿标准为45平方米建筑面积。
4、每平方米15元计发,非住宅房屋按照每平方米12元计发,搬迁费低于600元的按照600元计发。
5、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的,根据签订协议的顺序和提前搬迁的天数,按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每平方米10—100元的奖励。
友情提醒: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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