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
两会关于小区车位新规定
首先,我们要知道,小区车位一般分为三类: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两会关于小区车位新规定如下:
1、产权车位
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产权车位可以买卖产权,产权期限为70年,与商品房期限一致。
2、公摊车位
《物权法》规定,在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形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业主共有,业主不能霸占车位。
3、人防车位
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谁*,谁受益”原则,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拥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出售,使用期限20年,到期后可继续*,开发商可约定收取一定的租费,如国家战时需要则无条件征用。
友情提醒:
部分省市率先实行小区车位新规,上海、广州、重庆、厦门、漳州等地实行人防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并可办理产权证,也就说个人或机构可以向开发商购买人防车位产权。而安徽、江苏、江西则实行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只能*。由于法律对人防车位产权仍不完善,因此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而定。
2020小区地下停车位新规定
2020小区地下停车位新规定: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法律规定: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停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停车位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利益也归业主。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0小区地下车位标准尺寸
停车位的尺寸也是有一定标准的,2020小区地下车位标准尺寸,停车位的设计标准分为四个等级:
1、车长不大于6米及车宽不大于1.8米的车;规定车与车之间的间距为不小于0.5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0.5米。
2、车长大于6米不大于8米,车宽大于1.8米不大于2.2米的话,车与车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7米等。回车路段的相应规范是满足一辆车一次性回转的需要。按照车位的规划有两种尺寸标准:
3、直车位尺寸标准:宽2.5米,长大于等于5米,一般标准下2.5m * 5.3m 为*标准停车位尺寸。
4、斜车位尺寸标准:宽2.8米,斜长达到6米,两斜线的垂直距离还是保持2.5米的标准。
停小型车为主的停车场,车位尺寸采用2.5-2.7 * 5-6米的尺寸,单车道回转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双车道不少于5米。
为安全起见,可以停中大型车辆的停车场车道多设置为6米以上。
以上就是关于小区车位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装修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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