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在结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表明对女方的重视,同时也是给女方的一份保障。然而世事变化莫测,夫妻缘分尽了,那么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吗?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吗?
婚前加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婚前一人出资购买的房产,房屋落在双方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如果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也是算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婚前加女方名字实际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如果房产已经加名,说明赠与行为已经完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加名一方有权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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