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是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于19世纪30年代创作的著作,它通过对美国的考察和深入研究,探讨了民主制度的本质和优缺点。这本书成为了研究民主政治的重要经典之一,它深刻地影响了人们对民主政治的理解和认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欢迎大家阅读!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1
读完《论美国的民主》,有两点深刻感受。一是感受到作者托克维尔在书中深入浅出地为我们展示了美国是如何从一片荒芜走向繁荣的;二是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了一些美国政治体制和民主法制事如何建立与完善的,这是一本了不起的著作。
当我真正看完《论美国的民主》时,我发现托克维尔带给我的启示远比他书中阐述的观点更发人深醒,对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他让我感到了一个新兴国家所散发的勃勃生机与无限可能,一种新的体制带给人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震撼都是前所未有的,这种震撼的结果就是导致新的革命。可以说是民主这种新的震撼在北美土地上生根、发芽、成长,最后逐步走向完备,正如毛主席所说:美国是自由世界的核心,民主的保护神,人民的朋友,专制者的敌人。所有的封建专制统治者及其既得利益的官僚集团都把美国当眼中钉,都是极端的反美,反民主,反人类文明的垃圾.美国是人类社会的成功模式的榜样。但是还是暴露出了许多暴政、个人主义、种族歧视(如弗格森布朗案)等问题,给美国的民主制度改进提供了很多方向。
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的民主是由宗教精神与自由精神结合而成,这两个看似对立的成分却在美国变得亲密无间。宗教的影响起源于第一批到达美国的英国清教徒,而美国人对自由的渴望更是与平等的理念以及作为殖民地的外部环境条件分不开。“宗教认为公民自由是人的权利的高尚行使,而政治世界则是创世主为人智开辟的活动园地。宗教在它本身的领域内是自由和强大的,满足于为它准备的地位,并在知道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压服人心来进行统治的时候,它的帝国才能建设得最好。自由认为宗教是自己的战友和胜利伙伴,是自己婴儿时期的摇篮和后来的各项权利的神赐依据。自由视宗教为民情的保卫者,而民情则是法律的保障和使自由持久的保证”。由此可见,宗教和自由的相互支持使美国的民主等到保护与发展。美国社会情况的本质是民主,无论是继承法对于财富的分割,还是教育使人民得到知识的同时又不会发生很大差别,美国社会处处充满着平等,而这种平等的相对性又迫使人们认识到团结的重要性。
其实,这种制约与反制约在美国社会得到充分的运用。美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就是在由内而外、自下而上的相互排挤与斗争中不断磨合,以至于让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想法,好像制度的建立者正是想通过让各方利益忙于相互夺权,而使权力分散,达到民主的目的。从乡镇、县、州到联邦政府,从众议院到参议院,从州法院到联邦最高法院,从立法权、司法权到行政权,所有这些横向的和纵向的权力纷争,组成了一套十分庞杂的政治系统,美国的民主正是在这样的体制之下运行的。这种制度有时候让人感到十分棘手,但仔细想想又很有意思。托克维尔在书中提到,美国是一个行政分权和政府集权的国家。在自然形成的乡镇组织,州是不能干涉乡镇本身的事务的,所以乡镇保持着很好的独立性,管理乡镇公共事务的权力被分配到几乎各个公民,公民通过选举委员行使他们的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因为“人人都是本身利益的最好裁判者”,人民主权就在地方分权的制度下体现出来。这种分权,在托克维尔看来最弥足珍贵的,是由此产生的政治效果,“在美国,到处都使人感到有祖国的存在。从每个乡村到整个美国,祖国是人人关心的对象。居民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就象自己的利益一样。他们以国家的光荣而自豪,夸耀国家获得的成就,相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就有所贡献,感到自己随国家的兴旺而兴旺,并为从全国的繁荣中获得好处而自慰。他们对国家的感情与对自己家庭的感情类似,而且有一种自私心理促使他们去关心州”。美国人的这种爱国心是建立在一个个小的乡镇单位的基础之上,我想,只有让公民真正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去,并且让公民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权力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的时候,公民们才会对国家管理报以热情,从而对这个国家报以热情和爱戴,这恐怕就是行政分权带给我的启示。行政分权同样的,也会有很多问题,地方权力的分散必然导致软弱,但是正像我前面所说的,任何制度都有它的弊端,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我认为地方分权仍然不失为一种选择。美国在行政上的地方分权与政府的集权显然有些令人摸不着头脑。乡镇在对内事务保持独立的同时,凡是涉及州的事务,又要听从统一安排。在整个联邦也是如此,各州都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但是立法者又通过联邦把分散的权力集中到一起,组成了一个统一的合众国。托克维尔也毫不客气的阐释了他的观点,他说美国的政府集权的程度甚至比当时欧洲的集权主义国家的权力集中程度更令人发指,“每个州不仅只有一个立法机构,而且只有一个可以创造本州的政治生活的政权机关;同时,一般也不准数个县的议会联合行动,以防止它们图谋超越自己的行政职权而干涉政府的工作。在美国,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反对每州的立法机关。不管是特权,还是地方豁免权和个人影响,甚至是理性的权威,都阻止不了它的前进,因为它代表着多数,而多数又自认为是理性的唯一代言人。因此,它可以为所欲为,除了它的意志,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限制它的行动。站在它一方并受它控制的,是负责以强力迫使不满分子就范的行政权的代表”。美国的政府集权在作者看来似乎过分保守以至于难以打破传统,去改革创新。 “中央集权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赋予国家的日常事务以秩序严明的外貌,……让整个社会永远处于被官员们惯于称之为良好秩序和社会安宁的那种昏昏欲睡的循规蹈矩的状态”。值得一提的是,托克维尔在这里的论述中对比了中国,其实他讲得很有道理,当年的中国还沉浸在一片天朝上国的美梦之中,而强大的中央集权尽管带给中国人康乾盛世,却也使自己停滞不前。这就是高度集权的弊端,容易让人蒙蔽双眼,无法看透真相。从托克维尔的语气中不难看出,政府集权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而他也不能说出这样的集权在保持其强大执行力的同时还能够找到与之相类似的替代品。我想,这样的集权就像是一把双刃剑,无法割舍又不能靠得太近。权力的斗争无时无刻不在美国的社会上演,而给予他们斗争力量源泉的,正是美国人民。
美国的民主其实不具有普世性。而中国,是继续走向集权,还是投靠民主,应该由中国人自己去选择。西方国家之所以仇视标榜社会主义的中国,并不完全是两种意识形态之间的不可调和,更重要的,是中国向西方说明了一个道理:没有民主,没有资本主义,也可以使人民富强。其实,中国几千年的哲学是十分智慧的,中庸之道在现代社会被人看作是没个性,这可真是大错特错。中庸是一种最智慧的处世之道,纵观历史,没有一个走向极致的国家会有很好的结局,中国鼎盛的封建社会印证了如今复兴之路上的坎坷。一个最聪明的国家不是凡事都要做到最好,而是让一切都在变幻莫测的环境中存活,存活,因为留的长久才有可能。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2
在陈老师的推荐下,我抽空大致翻阅了一下法国作家托克维尔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一书,这本书分为了上下两册,起初拿到这套书,对于平时看书很慢的我来说第一感觉就是好多,我怎么看得完。不过在看完绪论之后,发现这书还是很有意思的。接着就慢慢地开始抽空翻阅了起来。
首先介绍下作者托克维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家,《论美国的民主》分为上卷和下卷,不是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隔5年。所以上下两卷可能在手法上有些区别。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是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卷一共有四个部分,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面。
从绪论中我了解到了这本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托克维尔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托克维尔在书中提到的中心是“两种制度,三个因素”。将英国的贵族制度和美国的民主制度进行比较。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始终离不开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作者反复提及——一是独特的、地理环境,二是法律和制度,三是生活习惯和民情。这三种要素体现出的个性与特殊以至于我们国家不能完全照搬,而是需要选择性地进行借鉴、吸收,逐步完成本土化的过程,寻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来详细说下这三个重要的因素
1、美国在地理环境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所在。北美土地广袤,资源丰富,有利于美国当地居民以及外来移民依靠劳动开发资源,逐渐创建美好的生活。在这过程中使得美国有了秩序和出现了社会繁荣。
2、在法律和制度方面,美国主要是联邦的形式、新英格兰式的乡镇制度和司法权。美国的联邦制度认为统治美国社会的政治原则,是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托克维尔在考察政治制度时,为了解各州,从新英格兰的乡镇制度着手,认为乡镇制度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在这里,每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决定者,是人民主权原则实施的最重要的应用。在美国,权力从个人出发,首先组成了乡镇生活,并且乡镇自由是新英兰地区的基础制度传统。认为“新英格兰居民之爱慕乡镇,并不是因为他们生于那里,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乡镇是一个自由而强大的集体。他们是乡镇的成员,而乡镇也值得他们经心管理。”并进而分析了县、州政府,重点分析了州政府的立法、行政分权以及行政分权的产生的效果。而司法制度方面,美国的法官是有权宣布法律违宪,这样法院可以纠正民主产生的偏差,以及约束和引导多数的公众运动而又从来不禁止这种运动的。
3、在生活习惯和民情方面,分析了宗教对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的影响。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国民教育,特别是美国的经验学习对维护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有大帮助的,美国人主要不是从书本去汲取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书本知识只能培养他们接受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的能力,他们从实际的生活实践中学习。
我想结合中国当前的民主情况谈谈有关民主制度在中国的现状。我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分析下。
1、在法律与制度方面,中国人民与我国的法律距离很遥远。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法、不懂法。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不是很快。所以人们在于生活中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自制体系来自我约束。
2、地方的自治权:在新英格兰乡镇制度中地方享有充分的自治权。这不得不提到我们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一个好的实践蓝本,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的其他地区地方的自治性和独立性不够。每个地方政府都是在党中央的政策领导下实施着制度管理,而少了地方政府自制。虽然中央会定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人民的权力,表面上看上人民当家作主,但是仔细分析下就会发现目前中国的民主制度名不副实,这有表面。
3、人民对于自由观念:美国人民对于自由观念是多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但中国没有自由的土壤,中国脱胎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那一套等级森严的伦理纲常压抑中国人太久,从而对于民主自由等观念失去了敏感性。
总体来说,《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著作,在接下去的空余时间内,我要把剩下没看完的部分继续看完,相信那时候会有更多不一样的体会与感悟吧!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3
前一段时间读了法国的政治理论家,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写的论美国的民主不管怎么样还是有一点点的收获,开卷有益嘛,我们知道托克维尔生活的年代是资本主义不断崛起发展的年代,在他之前,英国已经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政体,在19世纪的前半期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同时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使得法国各派别的斗争十分的尖锐,面对法国国内的革命形势,以及法国的政治上该向什么方向发展,托克维尔考察了美国的一些民主原则如“自由平等”,“三权分立”,“尊重法制”对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民情的影响;在今天我们看这本书,对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分两部分,主要讲述了当时美国的民主对其国家的法律制度,政府的工作和国家事物所产生的影响,也论述到了美国的民主对美国的公民社会,人民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下卷主要是对民主社会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问题的探讨;
书中介绍的神圣不可侵犯,和主权在民的思想;这些移民来美洲大陆的人的思想中保留着资产阶级思想家所大力倡导的一些理论和原则,同时一些来到美洲大陆的人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这个国家的历史并不是很长,原先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是印第安人,他们过着贫穷的生活,航海大发现以后,美洲大陆成为欧洲人淘金的天堂;文明人将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的实践;为什么这样说呢在我们今天看来美国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的国家,这与其移民的构成和思想有着重要的关系,美洲大陆的移民基本上都是英国人,还有一些法国人,这些人是经历国资本主义思想的渲染的,我们知道欧洲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前,历史经历过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提倡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由于其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当他们在国内生存不下去的时候,只有选择离开,由于那时候的交通条件还不是特别的发达,可以说他们来到美洲大陆是冒生命危险的,他们来到了美洲大陆,原先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使得他们更加的尊重和渴望自由和平等;可以说移民的欧洲人的脑海中所存在的民主的原则,是后来美国的民主制度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原因;在今天我们看来,我们可以这样说民主的制度是不可以移植的,它是建立在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历史的传统的基础上的,是在一个国家土生土长的,而且也是适应一个国家人民的思想性格特点的;托克维尔也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都不要放弃完善民情的努力,也不要放弃以民情来改变,完善,和促进民主制度的希望,我们不能照搬美国人独特的思想和方法,而应根据上帝和时代为我们规定的社会情况采取自己的方法,建立我们自己的民主制度;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些移民基本上没有什么思想上的障碍,他们要用他们开放的思维去建立实现一些崭新的想法,并用法律制度把它规范下来,比如说人民参与公共事物,以投票决定赋税,规定行政官员履行的职责,在这片土地上制定的法律已经全部的吸纳,并在事实上承认和确认,对于这些基本原则在当时大部分的欧洲人是无法理解的,在英国也没有实行这些原则;可以看出,移民过来的欧洲人的思想更加的开放和具有创新的精神;
书中还提到了一些就是美国人民的政治生活问题,那就是在一些欧洲的国家政治生活一般是起源于社会的上层,然后再向基层发展,但是在美国这却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情况,首先是乡镇和县的成立,再到州的成立,最后才是联邦的成立,政治生活是由下向上不断展开的,而且乡镇已经完全确立了共和政体,政治生活已经走上了民主共和的道路;而且乡镇的民主显得尤其的重要,乡镇民主的实践是追求自由的人民壮大,积蓄自己力量所依靠的必要的途径,它与自由的关系就像学生和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知识的关系一样;乡镇的政权组织不仅向人民传授自由,而且让人民享受自由,并利用自由为其造福,即使一个国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中央政府,但是如果没有乡镇政权组织拥有的自由,那它就不会具有真正自由的精神;这我们可以了解到,美国的每个公民都和政治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可以方便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完善其政治人格,得到更多的政治熏陶,在今天我们看到美国的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比较高,参与能力比较强,也许就从美国政治生活的历史中可以找出很好的原因;他们早期的那种自下而上的政治的发展方式,使得人民有了很好的政治锻炼的机会;直到现在依然认为政治生活是和自己密不可分的;在回到托克维尔的书中提到的“人民主权原则”,也是在人民中广泛的传播,人民可以对它任意的评论,说出它的好处和弊端,这也与英国的殖民统治分不开,从英国在美洲建立殖民统治起,就把人民主权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人民主权原则在美国取得进展,也与美国人民的想象力密不可分的;它既可以已直接民主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间接民主的形式出现;也许美国和绝大部分的国家处理公共权力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不同;其他的国家基本上是把政权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社会要接受政权的控制,美国却是权力和社会高度的统一,权力归于社会,社会持权自治;权力的来源是社会,人民在授予政府一定权力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权威地位和监督责任一并告知,所有说我们看到,美国的公民去积极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他们充分的认识到自己才是权力的真正的来源,自己有能力去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同时监督也是自己的责任;
托克维尔尤其的赞赏美国的地方分权,认为美国的地方分权产生了一个非常好的政治效果,那就是爱国主义,美国人像关心自己的利益一样关心着国家的利益,关心着国家的发展与进步,他们愿意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认为自己会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他们会从国家的发展中分享成果,托克维尔认为地方分权制度有益于所有的国家,在民主的社会是最迫切需要的,他认为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都没有学会使用民主的公民是不可能在大的事情上运用民主的,软弱无权,不能因为共同利益联合起来的人民是不可能战胜暴政的;托克维尔的提法也许给我们很多的启发,其实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就是要培养人民的民主思想,尤其是在基层,在一些弱势群体中;使他们可以更好的了解一项民主制度,只要在社会上有了一项好的民主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文化和土壤,这项制度才能顺利的发挥作用;
在书中,托克维尔还对美国多数人的暴政做了很好的阐述,他认为这是美国民主固有的缺点,托克维尔认为:人民中的多数虽然有权决定管理国家的一切事物,但这是违反神意的,他对此也是很反感;对于美国民主政府的担心不是欧洲人所说的它的软弱无力,而是它的力量过于的强大,也不是美国所推行的极端的民主,而是对暴政的限制的措施太少;在托克维尔看来,人民之所以担心,是因为当一个或几个政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他们无处去申诉,因为它是由多数人制造并控制的,立法机关也不行,因为立法机关也代表着多数并服从多数,行政机关也不行,因为行政首长也是多数选出来的,他也必须对多数负责,公安机关也不行,因为警察也是多数人掌控下的;托克维尔认为只有给行政机关自行其事的权力,让司法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之外,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才有可能建立一个没有多数人暴政的民主政府;
托克维尔还对民主国家中信仰的作用做了一些叙述,如果一个社会缺少一种共同的信仰,他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也不会走向繁荣,而且还有可能走向灭亡,如果没有共同的信仰,人们之间的联系也会是薄弱的,彼此是孤立的,所以说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整体的社会都需要信仰;托克维尔的叙述是很有道理的,像我们国家,在新中国建立以前,我们国家的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仰,那就是要建立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并要迈向共产主义社会,所以说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民还是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也看到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那种积极性,随着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原来人民对于社会主义的一些美好的想法也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思想上的混乱;也发出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不管怎么样我们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我们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在新的时期和新的阶段还是要使人民有着统一的信仰,并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总之,看了这本书后还是有了一点收获,不过由于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同时由于自己知识和能力的限制,对书上的很多内容还不能理解和把握,但是通过读这本书,我想我们会对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会有更好的认识,也会引发我们很多的思考;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4
第一章:引言
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作者对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体制特点和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通过这本书,我对美国的民主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对其优势和不足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第二章:美国民主的起源与发展
本章主要讲述了美国民主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从美国革命、制宪会议到宪法的订立,作者详细剖析了美国民主制度如何逐渐建立起来,并成为世界上最为完善的民主制度之一。
第三章:美国的选举制度与政治参与
本章重点探讨了美国的选举制度以及民众对政治的参与程度。通过介绍选举的基本程序以及各级选举的运作机制,我了解到美国选举制度的灵活性和公正性,以及选民对政治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
第四章:美国政治的权力分立与制衡
该章节深入分析了美国政治体制中的权力分立与制衡机制。通过研究总统、国会和联邦法院的权力运作,我了解到美国政府内部的相互制约和平衡关系,以确保权力不过度集中,保障民主的顺利运行。
第五章:美国的自由与权利保障
本章主要围绕美国自由和权利保障的制度展开讨论。作者详细介绍了美国宪法中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如言论、宗教和出版自由等。同时,本章还讨论了美国社会中存在的一些社会不平等问题,从而引起我对美国民主制度的思考。
第六章:美国民主的挑战与改进
该章节从批判的角度审视了美国民主制度面临的挑战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作者提出了一些关于公民参与度、政治资金、选举制度等方面的建议,丰富了我的思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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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宪法:指美国宪法,为美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法律文件,确立了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
2. 选举制度:指美国的选举方式和程序,包括总统选举、国会选举等。
3. 权力分立与制衡:指美国政治体制中的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机制,确保各个政府机构之间的权力均衡和制约。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5
一、作者及作品介绍
托克维尔(1805(乙丑年)-1859),法国历史学家、政治家,政治社会学的奠基人。主要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旧制度与大革命》。 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前期热心于政治,1838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18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长。18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国,托克维尔因反对他称帝而被捕,获释后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因而主要从事历史研究,直至1859年病逝。
《论美国的民主》写于大革命之后的法国。当时,王权已经被推翻,但是社会动荡不已,新旧政治力量交织在一起。虽然民主的要求被旧势力暂时压制了下去,但是,政治敏锐性很强的托克维尔已经意识到,民主是一种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旧有的等级制迟早会进入历史的“故纸堆”,人人身份平等的新时代终将来临,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
1830年七月革命爆发后,托克维尔被指责与波旁王朝有染,为避免麻烦,与朋友博蒙一起向司法部请求,要求去美国考察研究那里的新监狱制度,以便为即将开始的法国监狱制度改革做准备。当托克维尔在美国进行考察的时候,当时安德鲁·杰克逊就任美国总统刚刚二年出头。在1831年4月他们所去的美国,正处在深刻而广泛的变革时期。1787年结成联邦时只有东部13个州,1831年又多了11个州,其中有两个州,即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苏里州,领土已经伸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在美国考察了9个月,1832年2月离开美国。1835年和1840年分别出版《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
对于《论美国的民主》的撰写,托克维尔较少依据过去和同时代的文字材料,而是通过对美国各阶层人士的访问,对社会的直接考察,亲身体验美国的社会制度、人权、宗教信仰、经济等各个方面。
《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前半部分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册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面。同时,与英法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的类似问题作了对比。《论美国的民主》分上、下两卷。上卷讲述美国政治制度及其产生的根源,分析美国民主的生命力、缺点和前途;下卷以美国为背景发挥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
二、读后感
近期通过粗略拜读《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上下两册的内容,对身为法国诺曼底贵族的托克维尔所呼吁建立民主制度的磅礴文字颇有感触。在1830年的七月革命后,因王朝变故出现家庭意见分歧,同时也为了避免革命余波的冲击,托克维尔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前往美国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并由此写下此书的上卷,而后五年在经历法国革命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完成下卷。如此时代背景下的奋笔之作无疑会成为跨时代的经典。正如托克维尔在书中写道:“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这也揭露了《论美国的民主》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种族制度的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发展势不可挡。
书的上册通过对美国地理、种族、英国移民到北美的影响、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阐明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册则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方面与英法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的对比。以下是我通过拜读本书对美国民主产生的几点认识。
(一)美国的立法权与行政权的相互制衡
在美国,立法权与司法权是掌握在不同的人或机构的手里的,立法权由参议院与众议院掌控,而行政权则落在总统之手。立法权对行政权有着先天的优势,它可以对行政权采取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行动,例如,“两院有权取消公职人员的薪俸,以此剥夺他们的一部分“独立”;而两院作为法律的主要制定者,又在使公职人员经常担心两院会逐渐将总统依照宪法授予他们的那部分权力拿走。”事实上,在共和制的政体中,行政权受制总是不可避免的,立法机构总是想要控制政府。而制定美国宪法的先贤们老早就预见到这样的可能,因而在设计制度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尽管未能破坏这种趋势,但至少让这种趋势不那么不可抗拒。具体来讲,宪法中规定,总统的薪俸在他的任期之初即被规定下来,并且是对整个任职期规定的,因而使得两院无法通过减薪甚或取消薪俸的手段来对行政权施以直接的打击和限制(当然,这一条在现在看来对行政权的保护作用可以忽略不计,仅总统候选人在大选过程中投入的经费就要远超他四年任期的薪俸总和,而且大部分总统都出身名门,经济问题并不会成为制约他们的因素,不过这一项规定依然从建国之初保留到了现在);总统另一项制衡国会的武器是搁置否决权,意思是“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即应连同他的异议把它退还给原来提出该案的议院,该议院应将异议详细记入议事记录,然后进行复议。”这样看来似乎立法权还要受制于行政权了,因为总统可以否决国会提出的一切法案。然而紧接着宪法又规定:“倘若在复议之后,该议院议员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过该法案,该院即应将该法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样予以复议,若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该法案即成为法律。”有这一条的规定即可看出,如果立法机构一定要坚持它的法案,那么总可以战胜总统的抵抗。
另外,尽管行政权掌握在总统手中,但行政权的实施不可能只依靠总统一人,而不得不求助政府及其中大大小小的官员们。“他(即总统)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在本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的合众国官员;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即总统享有对联邦政府官员的提名权,但任命是否通过由参议院决定,尽管国会在1789年以充分的理由宣称:既然总统自己负责,就不应当强迫他任用没有得到他信任的人员。但根据宪法,如果参议院愿意的话,它总可以否决总统对官员的任何提名,从而架空总统的行政权。
根据上面的讲述,似乎只要立法机构愿意,总可以迫使行政权就范,而且这一切都是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但在美国200多年的历史里,从没有发生过立法权控制行政权的例子,究其原因,我认为美国在建国之前就在各州长期存在的分权与人民自治的政治传统。正如托克维尔所说:“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预先定出一切,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理性和民情。”
(二)美国的司法权在三权分立中的重要作用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的七位大法官法官不由人民或立法机构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统提名并经过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我认为这样的方式规定更多的考虑在于防止多数的暴动,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阻止暴动的最重要的武器,大法官的职责要求在这个职位上的人必须要冷静、理性,而立法者们认为总统和代表精英的参议院可以保证这一点)。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身制的,并且他们的工资一经确定,便不受司法机构的核查,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司法权的独立性。
司法权在调节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上具有重要的作用。“行政权也依靠他们去抵制立法机构的侵犯,而立法权则依靠他们使自己不受行政权的进攻。”首先,美国的司法权依然保留了其在其他国家所共有的一切特征,即:必须有诉讼的案件时才能发挥作用;只能审理私人案件而无权对全国的一般原则进行宣判;只有在审理案件时才能采取行动。在这些方面美国与其他国家别无二致,但美国的司法权却拥有在其他国家鲜见的强大的政治作用,其原因在于:“美国人认为法官有权对公民进行判决是根据宪法,而不是根据法律。换句话说,美国人允许法官可以不应用在他看来是违宪的法律。”这一项权力所导致的后果是显然的,它使得司法权能够抵制立法机构,而且这种抵制并非是正面的直接的冲突,而是从一个个判例中慢慢发生的:当法官在审案中拒绝使用某项法律,这项法律便丧失了它的一部分约束力,但这一次的拒绝使用并不会使这项法律直接失效;之后
利益受到这项法律损害的人民将开始拒绝履行法律中的义务,导致关于该法律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最终会导致要么是立法机构宣布废除这项法律,要么是立法机构修改宪法以使这项法律不在违宪(这也保证了制宪权不会落入到法官手中,因为宪法是可以被修改的,制宪权始终保留在立法机构手里;而在法国,法官们绝无可能拥有上述的美国法官拥有的这项独一无二的权力,因为在法国,任何人都无权修改宪法,一旦法官们可以解释宪法,那么等于制宪权变相的落入了法官的手中,而这是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允许的)。最终,通过这样的方式,司法权实现了他对立法机构的抵抗。
另外,在美国,任何人都有权因公职人员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向普通法院控告他们,而且这并非赋予法院的某项特权,而是法院天然享有的禁止违法的权利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在美国,公职人员向法院负责,而非总统或国会。通过这样的方式,任何官员都无法通过迎合总统或国会来保住他们的官位,而只能通过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来使人民满意。这样,司法权就形成了它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衡。
(三)美国的行政分权(联邦主权与州主权)
在合众国成立之前,美国的各州一直都是各自独立的,拥有自己的主权,反抗母国的需要使各州联合在了一起,但并未使得各自的主权消失。当独立战争结束之后,之前建立的邦联政府似乎一下子就解体了,在它行将毁灭的时候,它正式宣布无能为力,并向宪制权呼吁。因而有了著名的制宪会议。在制定宪法的过程中,面对着两种互相对立的利益诉求:一种是把联邦建成一个联盟,各州保持自己的完全主权;另一种则是希望把联邦建成一个单一国家,或至少在某些有限的权利范围能够作为国家的唯一代表进行活动的政府。或简单来说,是联邦主权和州主权的矛盾。
最终制宪的结果,实际上是这两种利益诉求相互妥协的结果。联邦政府成为了国家的唯一代表,在与全国各州都有利害关系的问题上,诸如全国性法律的制定,本国的对外政策,外贸通商政策等,联邦政府拥有绝对的权威,即实现了极其强大的“政府集权”。但在仅涉及某一州内部的事宜上,州政府又有着绝对的主权,联邦政府绝无权利干涉,例如确定教育标准和公共教育的资金来源;建立和维护交通运输网;创建州立大专院校;颁发商业和职业执照及规章;建立并监督非联邦法庭和刑事司法系统;总体负责公共安全;签发结婚和离婚证书;签发登记出生和死亡证书;管理针对低收入和残障人的州立保健、住房和营养项目;管理州立公园和其他娱乐及环保用地;主持和核实选举,包括联邦官员选举;指挥州国民警卫队(执行国家使命时除外)。
因此,在大多数的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事实上并不能感觉到联邦政府的存在,而州政府则与他们息息相关。而且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并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两者是独立且平等的。直至今日,美国的州权仍是相对独立的,地方自治的传统仍旧在深刻的影响着美国,并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不可动摇。
(四)美国民主体制的弊病:暴政的后患
“美国的民主往往不够成熟,但法制的总趋势是向善的。民主政府的毛病马上即可发现,但其优点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民主制度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人民,而民主始终代表的是大多数的人民,政府的行事思维归更易倾于民意,虽然人民可能有错误的判断和选择。任何民主制度都难免有缺陷,极端的民主导致专制和暴政。美国民主政府的最大缺陷就在于它缺失防范暴政的措施,再加上行政权力的集中以及地方政府权力相对自由,整个民主政府有山崩离析的危险。民主政府跨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暴政和管理不当,集外因与内因于一身而非它自身的软弱无能。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暴政”表现,首先反映在舆论的统治方面。“多数既拥有强大的管理国家的实权,又拥有也几乎如此强大的影响舆论的实力。多数一旦提出一项动议,可以说不会遇到任何障碍。”对于美国总统选举和连任制,托克维尔称总统选举制度而责连任制,认为连任制是腐败和暴政的根源,尼克松的“水门事件”是对托克维尔观点的实证。对于陪审制度的政治作用,托克维尔把有陪审员参加的法庭看成是免费的学校。这个学校向人民传授治国的艺术,培养公民的守法精神。然而这种影响和作用并没有遏止“多数的暴政”下的私刑。
结语
美国的政治制度的设计中几乎无处不体现着分权的思想,权力的分散带来的好处是显然的,它可以避免在集权的国家中因某个或某些人的错误而导致整个国家陷入混乱甚至分离的可怕后果,但分权制度亦有它天然的缺陷,分开的权力之间将不可避免的陷入到争斗之中(这是权力的天性所决定的,而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而一旦这种争斗结束,则必然意味着某种权利取得了完全的胜利,那么全部权利也就都落入了胜利的这种权利之中,分权制度也就走到了尽头。而且分权的国家中政府常常是软弱的,因为他仅仅掌握了行政权,而且这种权利还要常常经受立法权与司法权的诘难,因此国家的政治生活总有陷入混乱的危险(在美国,得益于完善的地方自治制度,这种风险可以说降到了最低)。
总的来说,美国能够采取分权制度并能尽可能的避免它可能导致的危险,与它固有的民情是分不开的,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照搬美国的政治制度而希冀产生同样的结果(墨西哥已经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任何法律和制度的确立都应根植在本国的民情之上。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6
这本书分成了上下两卷,上是比较传统概念中这本书的内容,真正介绍了美国的政体的各种方面,下则是一个类似于原来《读者》的那种小论文的写作,一篇一个小主题,基本没有论证,存粹是作者的主观感受和结论了,试举几个标题:《美国人为什么在本国不太爱激动而在我们欧洲又表现得过于激动》、《什么东西在使几乎所有美国人喜欢从事实业》、《年轻女性怎样习得为妻之道》。感觉作者再培养培养可以去写百度百家号的哈哈哈。
不过不开玩笑的说,这本书写的蛮好玩的,你可以看到一个逝去的美国和逝去的美国再今天留下的残影。作者应该是比较天才型的以小见大,或者说以点带面的社科类作者,他非常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个蒸蒸日上的有活力国度在良好的制度设计下即将进入加速的社会状态和精神面貌,或者说是社会试图呈现出的理想精神面貌。这是曾经的人类灯塔之一在尚未达到顶峰状态时的星星之火,需要非常敏锐的感官才能在这个时期发现它未来的辉煌,但更加令人惊叹的是,他同样捕捉到了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存在的,那约定好的一定会来的明天中,已经埋下的代价和衰败的征兆。当然,天才型选手的问题就在于,直觉几乎无法用现有事实直接论证,也很难在未经谨慎打磨的情况下,良好的符合现实并预测未来。天才很容易看到瞬间的微光中代表的宏大景象,但同样也容易被瞬间的微光吸引,而忽略了当前天气下的其他景象。特别是如果直觉导向执念(或者说想要看到和论证的现实),再导向偏见的话,那么天才同样容易被固定的几个点所困住,以至于影响其进行更为客观和科学的分析,这也是为什么下卷显得比较水,也比较不出名的问题。
鉴于这种老的社科名著,大家都研究过很多次了,我就不过多的说啥了,不过有个议题算是这本书看完之后我自己衍生瞎想的。我理解,作者是一个从贵族角度追求平等和自由的人,也深刻认识到了当前贵族制度的必然灭亡。作者对未来的民主自由制度其实有很多担忧,通过对美国的观察将这种担忧写了出来,其中有一种担忧是跟我最近比较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息息相关的——作者给这个担忧取得名字叫《以上各章的延续》,我总结一下他写的是以身份平等为基础的民主社会里,如何保证和尊重个人自由。他的担忧是,身份平等的社会里,人们会失去激情、区别和个人特色,以至于统治阶级实际上保留了超越以往所有专制政府的权利,个人的声音和权利将被无限缩小,以至于越是平等,个人也是失去自由,作者认为需要出版自由、司法权等配套才能保证身份平等的道路不会最终通向奴役。我个人认为作者会有这种身份平等社会诞生了超越以往所有政府的专制权力的幻觉,是因为他是个上层阶级一员,他并未彻底的被作为专制的对象生活过,以至于脑补出了他自以为的最大的压迫。但是他对身份平等社会的有一个观察是非常有意思的,也引出了我最近比较感兴趣的一个问题——宏大叙事和个人诉求。
身份平等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个人会更关注个体事物和个体感受(作者其实也提到了这个问题,他把这类问题总结为人们变得更为平庸和功利,失去个人特色,变得千人一面),但人类作为一个非常麻烦的物种,单纯关注个人感受并不能造就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群体,甚至也无法造就一个健康向上的个体。最为直接的就是,如果所有的评判体系和价值体系都是指向唯一个体的,那最快乐的就是奶头乐和化学物质刺激,很难找出比这个更为有效、直接,正相关的反馈体系了。但恰恰人类似乎无法只关注个体感受而进行有效生存,我们发展到今天社会,生物进化赋予我们的道德、共情能力、协作,都指向了我们需要个体之外的另外目标,才能更好的生存。那么在身份平等的基础上,什么能够实现最大程度的公约数目标呢,我个人认为是宏大叙事。现在大部分网络观点会把宏大叙事和个人诉求严格对立,但实际上这两者并不对立,宏大叙事本身就是建立在满足更大规模的个体诉求上的,但在群体物质基础达到一定地步之后,个体诉求会变得非常的个性化,那么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找到更好的宏大叙事样本和目的,恐怕才是意识形态和理论指导在新时代的必须追求。
最后感叹一点,美国今天这种大家等着看笑话的情况,与论美国的民主中作者戴着滤镜看到的美国,恐怕已经是两个物种了,但仍然有部分曾经的痕迹遗留到了今天。秦人当然可以不必自哀,但他人则必须哀之,否则前车之鉴,可能未必能够避开。推荐如果对建国后不久的理想化的清教徒立国精神下的美国是什么样子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这套书,反正不难看着也不累,但对今天的借鉴意义而言,恐怕更多的只是感怀历史了。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7
或许是我的孤陋寡闻第一次听到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是在微观经济学的课堂上,是作为一本课后推荐书籍推荐给我们的。当时我对它并没有浓厚的兴趣,更是当我在图书馆偶然间看到这本书时,那厚度我越发觉得看完它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我又把它放回了原位。而后来又多次听到别人推荐这本书,我就开始好奇了,到底是一本怎样的名著,让大家对他如此欣赏并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于是我大致翻阅了一下这本书。
这本著作分为上下两卷,并非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隔五年。我现在依然在阅读上卷,但是我在阅读当中已经逐渐地感受到了这本书的魅力所在,也似乎明白了它为什么可以称为旷世巨作。它的“巨”并非是仅仅靠堆砌文字来成就的,更多的在于它的价值,其中的可以给人以冲击的内容和内涵。
托克维尔在书中一直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贵族制度必将衰落,平等和民主的势头是不可阻挡的,他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托克维尔所处的时代正是欧洲从贵族社会向民主社会过渡的时代。但是由于他出身于贵族,这显然是一部怀有感伤情绪的贵族作品,但它却能高瞻远瞩,看出并大方地承认贵族特权的时代已经日落西山,而一个他所不欢迎的新的阶级,正以飞快的速度走上即将由它统治的历史舞台。他以一种客观的尊重事实的思维,用其与众不同的敏锐洞察力来看待历史与时代发展,深入浅出地为我们展示了美国——这个现代文明中不可不提的大国——是如何从一片荒凉之地变成如今的一个繁荣的国家。
美国建立至今不过200多年的时间,而它最初的建立者不过是一帮流落他乡的“穷屌丝”。这让人不禁疑惑这样一帮人是如何建立起世界上最先进的制度,一举逆袭成为“高富帅”的。而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之所以可以建立起民主平等的制度,而其他国家却难以实现的原因就是在于美国的建国国民恰是一帮乡巴佬,正是因为他们原先没有身份的高低之分,没有贫富之差,他们才能约定建立了一个不分贫富、没有等级阶层制度的新世界,由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延伸出的自由和民情,共同被法律所规定下来,构成了这个国家的民主。
在全书正式篇章的开始之处,他并没有从美国的现实出发,而是追溯到美国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源头。在他看来,想要真正了解一件事物,只驻足于研究它的当前,而忽略它的源头是一件相当愚蠢的事。(这也让我再次看到了托克维尔的思维方式中的可令人深思之处,反观,当今的很多事情,我们常常只注重于它最终的结果如何,而不在乎它的产生过程,更毋论对其源头的研究。这样的我们往往只能看到事物的表面,而看不到它的根本。)人们常说美国是个没有历史的国家。的确,一个仅有两百多年建国史的国家,是很难积淀起厚重的历史的。然而我们对于美国,往往会忽略它的起源,那就是他们是英裔美国人,他们身上流淌着大英帝国的血液,即使是来到遥远的美国,这一点也很难从他们身上抹去,反而正是这种来自英国的传统,使得美国的历史变得不再那么模糊肤浅,就托克维尔的话说,“美国是唯一可以使人看清它的社会的自然而顺利成长的国家。”
另一方面,我们可能一直认为自由平等和自由是一码事,但是在托克维尔看来,平等精神和自由精神是不相容的。他认为,自由在每个社会都存在,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平等是民主社会追求的主要目标。托克维尔认为:对平等和自由的追求并不是一致的,在民主国家甚至是不协调的。他说:“人对自由的爱好和对平等的爱好,实际上是两码不同的事情。在民主国家,它们还是两码不调和的事情。”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的民主是由宗教精神与自由精神结合而成,这两个看似对立的成分却在美国变得亲密无间。宗教的影响起源于第一批到达美国的英国清教徒,而美国人对自由的渴望更是与平等的理念以及作为殖民地的外部环境条件分不开。宗教和自由的相互支持使美国的民主得到保护与发展。
而美国的民主并不具有普世性,美国的平等自由和民情是息息相关的。它似乎是上帝烧制的一件精美的瓷器,要各个方面的条件都恰好达到某一个度时才能实现,但是想要创造出一件一模一样的珍品却是再也不可能的了,它终究只能被称作“赝品”,价值不再。如托克维尔自己所言,即使是全盘复制美国的墨西哥也没能成功。而中国和美国的国情更是迥然不同的,盲目地跟着美国的脚步走的方法定然是行不通的,更是难以实现超越的。中国是一个具有丰厚历史底蕴的国家,拥有几千年发展而来的极具智慧的哲学思想。中国应当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美国那一套依靠民主实现富强的方法能否在中国实现依然是一个谜团。
这一套书我现在还没有看完,但是托克维尔的思维方式和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深入且与众不同的思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予了我不少启发。在接下去的剩余时间里,我会继续把它看完,我相信那时我会有更为深刻的体会和感想。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8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民主政体,近代几百年来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的景仰,其制定的宪法并以正义、自由、合法为准则,激发了全球反腐、反暴政的热潮,影响深远。《论美国的民主》是美国政治变革历史的一部经典著作,本文将分析作者针对美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以及这些建议对当下政治形势的指导意义。
作者首先分析了美国的民主政治出现的历史背景。作者指出,美国政治体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政府到革命、从封建到民主的新时代,使得美国的民主政治有了更好的发展前景。然而,由此也带来了一些隐患:利益集团的过于强大,行政部门的官僚势力越来越强大,政党生活的封闭性日趋增强,这些都对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若干有益的建议。首先,毫无疑问,要将美国的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顺利落实,最重要的是实施有效的机构改革,从理论到实践,重塑美国政治机构和法律体系,以确保美国民主政治正确运营。其次,实行人权和法治,特别是更加坚定地捍卫人民的基本权利,建立公正、和谐、廉洁的政府机构,确保政府官员和政治家公平公正地执行国家法律,为民主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后,积极发挥政党的作用,推进政党主义的发展,加强政党的分布和联系性,以政治协商的方式对外围社会力量进行沟通,以形成一个民主政体的发展格局。
以上就是《论美国的民主》的主要建议,就当前的政治形势而言,这些建议对政治领导人和政治组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应当落实有效的机构改革,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更加高效和新颖的形式改善政治机构和法律体系,以确保民主政治的正确运行。其次,应当加强政党活动,加大民主政党联系力度,加强政党内部服务和协作能力,将内部利益集团有效纳入政党生活,实现政党的参与性。最后,应当加强对人权和法治的实施,重视对政府官员和政治家的监督,以确保他们公正、廉洁地执行国家法律,以确保美国民主政治的可持续发展。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美国的民主政体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不过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论美国的民主》为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深入的思考。这些建议对政治领导人和政治组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为我们提供政治发展的参考标准和方向,以确保美国民主政治的可持续发展。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9
后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政治体制走向,是托克维尔隐隐担忧的问题。因此他远渡重洋来到美洲新大陆,透过散发着民主制光环的美国,来比照、参考今后法国政治道路可能的发展方向。在他看来,“民主”二字在狭义上等同于平等。而平等可能使人产生相当危害自由的倾向,这倾向究竟导向的是奴役还是自由,是野蛮还是文明,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通过抽丝剥茧,他似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我们越是深思美国发生的一切,就越是坚信法学界是这个国家平衡民主最有力的力量,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力量。”然而这不仅仅是问题唯一的答案,通过建立可以犯错又能及时改错纠错的保障机制,通过繁荣报刊对文明的守护,通过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使国家最终走向自由而不至中央专制集权、腐化堕落的不二法则。
书中关于宗教信仰的一则观点,让人眼前一亮:“宗教使人养成了凡事都考虑到未来的一般习惯。……人们一旦不再关心来世的遭遇,就很容易对未来也持满不在乎的粗暴态度,而这种态度极符合人类的某些本性。……”在美国 ,开启民智的是宗教,而将人引向自由的则是对宗教戒律的服从。因此可以说,宗教信仰的一大益处是心存对来世的敬畏,不断惊醒自己对现世行为的规范。联系当下,许多难以理解的冤假错案、数额庞大的贪腐现象,是不是都缺少了点“头上三尺有神明”的敬畏之心呢?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10
在《论美国的民主》这篇文章中,尤金·德布斯指出了美国华盛顿模式的问题,以及在美国政治中存在的民主贫穷现象。
美国华盛顿模式实际上是指少数人控制着政治和经济的权力,而这些人通常属于政府、军队、财团或者是骄傲的专家学者。他们大多出身于中产阶级或者更高的阶级,也因此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这种模式使得美国社会变得极其复杂和不公。受到弱势群体的限制,美国民主无法真正地得到实施。这就是民主贫穷,即少数人的权力大于多数人的权力。
德布斯认为这是美国民主走向危机的原因。在这样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中,人民的利益会被忽略,否则可能会被金钱和势力巨头所操控。这对美国民主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在当前这个时代,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
这篇文章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它提到了人民的参与和共同决策的重要性。只有在人民有了参与和投票的权利时,民主才能真正得到发扬。更值得注意的是,德布斯指出,在美国政治中,可能存在有意无意的排除弱势群体的行为。这是我们需要重视的问题。
这篇文章中提出的问题,思考的方向和实践的建议,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美国的政治情况。毫无疑问,现在在美国推进人民的参与和民主价值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特别是在年轻人中,他们对政治的参与和倡导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这给了我们希望。
总而言之,在这篇文章中,德布斯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主和政治的重要问题,这需要我们深入思考。我们需要更多的投入和努力,以确保人民的利益受到尊重和保护,从而发展出一种更完善、更自由和更开放的民主社会。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11
花了31个小时读完了这本书,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脑子快要炸了!说实话没有能够通过作者精彩的论述深刻理解作者所要论述的美国民主。产生想写点什么的想法,也是在阅读接近尾声的时候。只因为自己的记忆力不是很好,想把首次阅读中产生的感悟记录下来,也作为再次阅读的起点!
全书分为上下两册,共50多万字,系统地论述了美国民主的产生、发展及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上册主要论述了促使美国民主产生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种、环境、民情、宗教、法制等等因素,这些因素作用在一起才产生了独一无二的美国民主,换一个环境、换一种人种,只会产生另外一种民主甚至是专制;下册作者采用短章节的设置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论述了美国民主在发展过程中对美国的方方面面(包括对美国人的性情、对家庭婚姻的看法、对待科学的态度、对戏剧的影响、对军队的建设、对民情的改变等等)产生的影响及存在的弊端,让我们深刻了解了美国民主的反作用力,也感受到了作者深刻的政治智慧和高深的学术水平。下面简单记录一下我阅读完全书体会深刻的几点感悟:
第一、美国的民主是全民参与的民主。一个人只要具备了美国合法的公民身份,你就可以参与到美国日常的民主政治生活中去,而且美国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也愿意参与其中,因为他们把这个国家发生的所有事都当成是自己的家事,他们知道只有自己的国家好了自己才能好,所以他们乐意就自己的家事发表意见。
第二、从小培养、树立社会责任感。我们看美国电影经常能够看到美国的小孩如果犯了错,会被要求参与几个小时甚至长达数周的社区服务。这一方面是要告诉孩子犯了错误就要接受惩罚,另一方面通过将惩罚与社区服务相结合,从小培养孩子要有社会责任感,既然你的行为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了伤害,那么你就要通过自己的行为对他人或者社会做出补偿;通过这种行为也让孩子感受到“社区需要我,我能为社区做”的主人翁精神,培养爱社区,爱国家的主人翁意识。这一点很值得中国借鉴。
第三、全民皆有的政治权利意识。美国人乐于表达自己看法,对于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美国人会很直接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可能与美国人更看重实际的性格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政治权利意识,美国人认为这个国家一切不好不合理的现象都与自己有关,自己有权发表意见,他把这当成是自己应当享受的一项政治权利。看出问题并指出问题,这才是爱国的表现;而美国政府也乐于培养公民这种意识,这才是一种负责任的国家的正当表现。
第四、全民参与的法制建设意识,这里我特别想说说西法中的陪审团制度。2015年上映的《十二公民》让我印象深刻(看了不下10遍),一个人因为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素质、知识水平等对同一件事情会产生截然相反的看法甚至是错误的看法或者偏见,但法院却没有剥夺公民发现意见的权利,这不仅是对公民个人的尊重,也是对国家民主的尊重。作为一个国家的执法机关,不能因为一个人的素质不高,教育水平低下就拒绝听取他的意见;相反地,正是因为他的特殊地位,特殊的知识结构反而能够提供一个全新的看问题的视角。另外,通过陪审团制度,也扩大了法律的处罚效应,深化了法律的教育意义,让公民充分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最后,我还想说说宗教对美国公民的积极作用。美国宗教(包括清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普遍主张“人生来平等”,正是这一主张确定了美国的“自由、民主、平等”的普世原则。正如书中所说,宗教在美国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信奉上帝、追求来世福报”,今天的美国人更看重的恰恰是今世的幸福。通过信仰宗教,美国人坚定了自身对自由的向往,对民主的憧憬,对平等的渴望;通过信仰宗教,美国人统一了自己的处事原则,明确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这一点非常重要。我觉得这就和习主席提出的“中国梦”一样,就是要让中国人在宏观上在思想上拧成一股绳,知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觉得美国什么都比中国好,只是觉得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美国能够发展到今天,必有它的过人之处。而作为一个正进行复兴大业的文明古国,我们应该以更加包容更加开明的心态兼容并蓄,取长补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条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上渐行渐远,越来越强!
祝愿我们的祖国永远强大,永远美丽!!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12
从某一个时刻开始,我又回归了少年时代对于历史的偏好。喜欢从过去的著作中吸收养分,托克维尔的这本书写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之前,欧洲的1848年革命之前,可谓有着神一般的预言能力。
10000年前的农业革命带来了人类人口的大爆炸,也造成了贵族和王的出现,甚至出现了秦朝和罗马帝国这样恐怖的存在。
然而,从此之后人类社会就循环往复,不断堕落,直到工业革命出现,将人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大航海时代又让西方文明找到了美洲这样一块处女地来进行各种政治试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美国,这个从欧洲的视角来看,很奇特的社会组织方式。所有的贵族都没有了,但是却不是通过革命的方式,每个城镇自己组织起来,让渡主权给州,给联邦政府,而且在组织的过程中,天然的就遵循了平等、自由的原则。而且由于地理的原因,周围没有任何强敌,从而不需要很快的为了生存进入中央集权。托氏解释了很多政治组织方式在英法美各有什么不同,为什么美国这样的会有好处。
当然在下篇托氏又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即平等最终会导致奴役,就像哈耶克所谓的通向奴役之路。人民会最终为了个体的利益,不断的将权利让渡给那个像神一样的政府,不管这个政府是专制的还是民主de的,最终都将能够控制个人的生活。
而最后作者也兵没有给出解决方案。
然而科技又发展了将近200年,托氏的预言在美国慢慢变成现实,人民不断通过技术手段能够结社,然而也不断的对公共事务漠然。可能最终的解决方案还是通过技术手段创造一个新的美国,比如殖民火星!
人类的历史总是螺旋式的上升,一次次的重复但又不断的发展,就如同我们的基因是双螺旋一样。加油!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13
现在我们谈论最多的非民主二词莫属。每个人都渴望自己的国家拥有完美的民主制度。不同国家涉及的民主制度各存差异,程度不一。本书论及的是美国的民主制度的细节及运作模式。凡事皆有两面,深入辩证美国民主制度的里里外外,突然发现,原来寄生在其中的瑕疵如此之多。追求民主是因为我们能够前瞻性的看到它的价值。民主的真正价值在于它并不是以促进所有的阶级兴盛为目标,而是以维护,保障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目标。这也就产生了所谓的矛盾冲突,大多数的民主是可以成为孕育大多数专政的土壤,当它时机成熟时,它所孕育破坏力量是无穷的。期待完美总是美好的,但完美的民主制度需要漫长孕育,更值得全世界努力探索和奋斗。期待是需要努力的,我们所能做的无非是让它渐趋完善极尽完美。写至此,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本书籍,是刘瑜著作的也是关于美国的民主——《民主的细节》我想,把这两本书结合起来最合适不过的了。前者把握宏观,掌托方向,后者则是细窥细节,关注局部。语言风格迥异,前者是简介的通俗经典读物的代表,后者则是婉转文字艺术气息浓厚的趣事的代言。一个是绅士,谦谦君子,一个是窈窕淑女,花香迷人!
误解和认识是可以消除,提高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一直以来“自由”为世人所讴歌,我也就认为自由是至高无上的。自由理所当然属于民主国家专有名词。缺失自由的国度人们也极尽翘首奢盼。然而,真正在民主的国家中,人们推崇平等要甚于自由。因为自由并不是终极目标和根本目的,平等才是他们的永远至爱。这真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姑且把平等和自由视为孪生兄弟吧,且平等是年长的那个。自由这个小孩细察来是那么的调皮 怪诞,生命孕育的能量是那么不可测,仿佛随时待决堤的洪水。但继承大统的却是具有实在现实意义的年长者平等。这是大多数的民主所决定的,姑且就认为是由某段历史中的年长继承制吧。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14
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是目前大家公认的一本对中国社会影响很大的著作。这本市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后引进并出版,属于那种逐步“慢热”的学术著作。其慢热的原因不外乎两点:民主是中国人近代以来一直追求的目标,所有关于民主的论著,迟早会受到人们的关注,但“美国”的前缀,则往往使人容易产生其他的联想,所以很难“快热”。然而此书本身的学术含量,使得它的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这种情况甚至与作者本人在母国的情况也十分相似。
此书长期在其母国不受待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些真理是需要时间才能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真正的学者在做学问时,往往是从研究的问题出发,而不是跟风,顺应潮流,所以即便提供的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也很难大红大紫。这一点,对在中国生活的学人感受应当更深。近百年以来的中国历史,各种斗争此起彼伏,群众运动波澜壮阔,时髦人物不断变换嘴脸,也使得在学界的“划派”蔚然成风。但与国外的学派不同的是,在中国,这种划派往往具有致命的效果。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划派标准。左派、右派、激进派、自由派、保守派等等,不一而足。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些派别的荣辱也在发生变化,一旦被划入倒霉的派别,不仅学者的生涯会划上句号,甚至吃饭的家伙也有可能保不住。而有能力给人划派者,当然是站在正确的一派立场上,给人戴上合适的帽子以便顺势打击之。而真正的学人,只求自保,显然既没有勇气也没有奢望给别人划派了。所以,翻翻百年来的中国历史,凡在各种学术论争中善于给人划派者不是小人就是伪君子。反过来,我们熟知的那些大家,是很难被归入哪一派的。因为无论哪一派,由于这些人的“不识时务”,都很难将其纳入自己的营垒。托克维尔在法国的地位就属于这种难以归类的人物,结果是他的观点“激怒了所有的人”(《论美国的民主》精粹版,第2页),左右都不受待见,因此而被冷落就是可想而知的了。当然,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托克维尔的书最终让人们体会到了它久远的价值,不仅在其母国,在中国也开始了热了起来。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上下卷的《论美国的民主》后,2012年译林出版社又出版了单卷本的、由曹冬雪翻译的《论美国的民主》精粹版,这一事实,足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它在中国出版业界的份量。
托克维尔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学界已经有很多介绍,而这本精粹版的译作,也基本上涵盖了原书主要的内容。其实,王焱为新译作所做的导读,已经对其精华做了十分中肯的分析。首先,是托克维尔怀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所以他在考察美国的时候,是要力图解决法国面临的问题,那就是“贵族不可能”与“民主没希望”。在托克维尔的时代,人们普遍认为,宪政没有一个贵族阶层是难以实施的。但法国大革命已经摧毁了贵族阶层,也将民间组织连根拔起,所以,整个社会一片散沙,出现了社会的碎片化。因此,才出现了“太民主了”(即大革命后社会状况的平等化),无法保留贵族的东西;“太贵族了”(指法国社会中公务员阶层的倨傲自大),无法拥有民主的东西。为了寻找答案,他认真地考察了美国,结果便产生了这本极为重要的专著《论美国的民主》。
他认为,美国政治社会完善的运作依赖于三个主要因素:自然环境与资源,典章制度,政教习俗。概况起来,美国的联邦制综合了大国和小国的优点,实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相容兼顾。所以他认为这是一种“最有利于人类繁荣与自由的一种结合”。而比自然资源和典章制度更重要的,则是美国的政教习俗。主要发端于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自治制度与精神是美国政治生活的起点,分散了中央权力,抵制了恶法,而律师与司法官员则取代老欧洲的贵族,成为了美国社会的中间群体。这一群体重视公共秩序、爱好和平与稳定的保守习性抑制了社会大众的激情,成为稳定社会的中坚力量。
托克维尔特别强调,在贵族制消亡后的现代社会,人类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民主制取代了贵族制。这一社会变迁之所以具有根本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政治上的民主制,而且是一种社会状况,不仅意味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结构方面的民主制,而且包含着社会意识对民主制的充分接纳。不仅政治结构要服从这一变化,思想和法律等也要服从这一变化。因此,“社会状况平等的逐步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想要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本身,各个民族只有顺应上帝给他们安排的社会状况”。(《论美国的民主》精粹版,第8页)
应该说,王焱的总结已经大致囊括了托克维尔这部巨著的精髓。不过,从一个中国人的角度看,我觉得还可以补充一些东西。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其他大国的种种经验,显然更为国人所关注。从“五四运动”开始,国人对民主的追求就没有停止过,并一次又一次地发起各种类型的民主运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运动往往都未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其中当然有各种原因,很多学者都对这一命题进行过十分详尽的分析,有关的论述很多,这里就不重复这一学术史的内容了。我想补充的是,这些民主运动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与中国的国家建设的状况有关。从1840年以后的历史看,中国长期处于内忧外患的困境之中。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中国没有一个强大的现代主权国家来捍卫自身的利益。在这样的形势下,可以说,没有一个主权国家的基本稳定,没有一个有力的政府,争取民主的运动往往会导致分裂和动荡。正如亨廷顿所说,现代性带来稳定,现代化引起动乱(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0页)。一个主权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现代化,也只有一个现代强国才能保证自己的主权不被任意侵犯,而民主与法治则是这个强国必不可少的制度架构,因为人民渴望自己的国家强盛是希望它能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愿望,维护自己的权益。换言之,民主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这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这样的超大国家里,我们既要推动民主化,又要试图避开大规模的社会动乱,“鱼与熊掌都要兼得”,这样的想法是否现实?我们能否寻找到一条通往民主的理想路径?
在这样的形势下,美国的民主经验对中国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了。因为美国是一个大国,甚至在国土面积上也与中国基本相同。从世界历史的进程看,我一直认为,大国的民主与小国的民主是两回事。实际上,很多西方学者,在讨论如何构建理想的民主共同体时,也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小国寡民”的倾向,也就是实施民主体制的国家规模问题。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在范围不大,信息传递比较容易的情况下,民主的体制才能较为有效地运行。而美国这种国土面积几乎与欧洲相等的国家,民主能够正常运行,的确是一个奇迹。这样的经验对中国而言显然太重要了。国人之所以如此关注这本书,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另一个原因当然也十分重要,那就是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这样一个大国的一举一动,显然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人们的生活。因此,只要是与美国有关的有份量的著作,都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在这一层面,人们已经不仅仅将是关注美国的民主,更关注这种民主所导致的美国的强大。这样的考虑或许有些“形而下”的味道,但如果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架构的基础,不断地引发国内的动荡,并使国家长期处于衰弱状态,那么,民主的号召力显然不会有今天这样大。因此,美国不仅是一个民主国家,更是一个以民主为原则而发展起来的强大国家。这才是人们特别重视美国的经验,而对其他西方国家关注相对较少的原因。
也是从这个角度,我认为精粹本略有遗憾。因为它删减了一些译者认为并不重要的东西,比如民主与战争之间的问题。因为,美国的发展,既与美国的民主与法治有关,也与美国不断地发动战争有关。换言之,美国的民主与美国的霸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民主国家的战争问题,就是一个十分现实的理论问题,也是国内很多“特立独行人士”不愿面对的问题。美国民主的发展,依赖于其广阔的土地,从而避免了贵族制的产生。但这广阔的土地,是在不断驱赶和消灭印第安人的战争中获取的。同时,两次世界大战,也使美国从战争中发财、壮大。因此,这样一个最大的民主国家,其民主与战争之间的关系,显然是值得研究的。
当然,瑕不掩瑜,精粹版对托克维尔这部巨著的普及,是有着积极的作用的。因为,任何一部学术著作,都不能让它只成为学者把玩的东西,而应该成为让普通民众也能理解的常识。只有这样,它才能真正产生它应有的影响。从这个角度看,《论美国的民主》的精粹版,显然有着天然的优势。因此,我衷心地祝愿它的出版,并希望它能给迅速崛起的中国,带来应有的启示。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合集15
说明一点,《论美国的民主》原书分为上下两卷,此版本为由译林出版社特编出版的精粹本。此精粹本包括了美国的地理环境、英裔移民的影响、美国的分权制度、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治社团的作用、美国联邦制的优点及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等等。据编者说,略去的部分是今天或者已较为熟知,或者有众多的替代读物可选择的部分。
我的感受是此精粹本已涵盖了作者的许多观点以及内容,如果对原著感兴趣但实在不想读长篇文字的小伙伴,可以选择此版本阅读。
作者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是出版于1835年及1840年(上下卷),此书是出版于美国南北战争前的著作,由于美国南北战争后,美国的法律政治,社会意识,民主人权有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此书中的一些内容具有时代性。作为法国人的托克维尔带着“民主的进程在法国是否具有希望”的疑问踏上了北美新大陆,在美国考察了10个月左右,写下了这本《论美国的民主》,虽然很多信息已经成为了历史,但作者许多观点是超越了时代,甚至被今日的现象一一印证。
一、作者首先阐述,在美洲大陆上,原先是美洲土著在生活。作者还提出了个有趣的观点,他认为贵族制国家的平民比其他地方的平民要粗野,繁华都市的居民比乡下人粗野,原因是在有钱有势的人云集的地方,贫弱的人会感觉自己的卑微,看不到平等的希望,于是产生绝望,从而自甘堕落,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而美洲这些土著人民没有巨大差异的贫富悬殊,反而变现出一种习惯性的含蓄和某种贵族式的风度。
二、在欧洲人移民美洲后,市镇自治成为移民初期的自由制度,而且移民在离开祖国之时,丝毫不认为彼此存在等级关系。即使有一些因为政治宗教原因移民美洲的大领主试图建立等级制度,却也发现很难用特权和门第在土地上做文章,也就是说,美国从移民初期,就具备了平等身份的基础。
但作者也指出,在弗吉尼亚的金银矿采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个后果就是奴隶制,这个事件对于美国南方的未来有了重大影响。不得不说的是,作者一语成谶,果然不久后美国的南北内战打响。
在这些移民中,有一种人格外引人注意,就是自称朝圣者的清教徒,这些人受过良好的教育,甚至才华横溢、知识渊博,他们来到美洲的目的是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这些清教徒建立自己的组织社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同时也是来源于英属殖民地的特殊的自由性,这些殖民地开始了自己的立法。
三、作者认为使得美国社会朝着更平等迈出最后一步的是,继承法。我觉得这个观点十分有道理,按作者的说法,当土地财富集中到某一个人的手中,也就是说这个人其实是贵族的特权的萌芽,如将此土地财富周而复返的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手上,那么贵族特权家庭就产生了。但继承法的出现,打破了这一规律,使得土地财产不断的分割、不断的缩小规模。大地产一旦分割,就永远不会重新集中起来。
也就是说,家族观念被逐渐模糊,仅会考虑下一代的生活,不会更加长远。所以,继承法深刻的改变了土地所有制,并且迅速的摧毁了家族和财产。
四、美国的政治机构,最先源于美国的乡镇组织,虽后期形成了联邦,但地方分权制度已经根深蒂固。另外一方面,美国民主体制下的司法权,也是非常独特的,美国的法官有项巨大的权力–美国人允许法官不执行在他们看起来违宪的法律。这么说,当有人在美国法庭援引一条法律,而法官认为该法律违宪,他就会拒绝按照该法律进行裁决。一旦法官在某起案件中拒绝实行这条法律,该条法律就会失去公信力。由于仅能在司法途径进行弹劾法律,这会从某种程度上保护法律机构,从而避开政党的攻击。
作者认为美国法官的做法,不仅利于公共秩序,而且有利于自由。
最后,作者认为,必然要有一个高于其他一切权力的社会权力,但是,作者同时相信,如果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对这一权力加以限制,那么自由就会受到严重威胁。在作者看来,无限权力的行驶超过了人类的能力范围,只有上帝可以拥有无限权力而不造成危害,因为上帝的智慧和公正与他的权力相当。人世间没有哪个权威能因其本身足够值得尊重,或因其本身就拥有无比神圣的权力,使作者可以接受它不受约束地行动和不受任何阻碍的进行统治。
最后的最后,书中另外还有许多精彩内容,包括一些美国社会的文化习惯,社会意识,写的都非常深刻,值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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