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书报告

社会学方法准则》书中,作者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心理学、生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社会事实。全书共分六个章节,具体内容包括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关于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等。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书报告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1

 1 社会准则是有束缚力的,革新家会遭遇反抗,法律要合于社会规范才能降低执行成本。中国古代也有相类似的思考。《大学》开篇就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朱熹认为,“亲”字应为“新”字,领导者要革新民众的观念,存天理去人欲,格物致知正意诚心后方能治国平天下。王阳明则认为“亲”字才是正解,领导者应该体会民众思想,顺民意而行,因为愚夫愚妇在致良知之后皆可成圣。

  2 观念只能近似表述实在的正确性,要把社会事物当成物来观察,跳过观念。观念是一种幻影,让我们以为单靠自己的力量便可随心所欲改造世界,所以米尔斯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中批判那些搞社会宏大理论的人是在玩弄概念游戏,理论脱离实际。新儒家三圣之一的熊十力是“六经注我开生面”,凡典籍与其脑中观念不合者皆斥为伪书,故实证主义者皆视其为一妄人。

  3 研究必须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研究要界说研究的事物,做好定义工作,即孔子所说的“必也正名乎”;努力从社会事实脱离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而从独立存在的侧面进行考察。

  4 把现象的普遍性作为衡量现象是否正常的标准,但涂尔干自己也承认,有时普遍的现象也有可能是病态的,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为了使社会学真正成为一门研究事物的科学也别无它法。

  5针对《克里同篇》苏格拉底说的“成年后不离开祖国即表明你认可国家的法律”,涂尔干进行了反驳。我们所受的教育、进行的社会化过程是未经我们同意的,但这种教育和社会化比其他原因更能使我们爱恋自己的国土。我们那时对未来并不知情,怎能预先接受未来要承担的责任?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2

读完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的前两章,开始提笔之前,我有了一种之前读所有文献没有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读完一本书之后有种宏观的感觉,以前在写读书笔记的时候,都是读完一本书,再翻回头,着重看书中重点标记的部分,然后顺着自己标记的脉络去把读书笔记捋顺出来,而这一次,看的过程中,我好像明白了其中一些细节的意思,但是再回过头来写笔记的时候,我发现我无法再像以前一样去按照标记捋顺,而是脑子里有一个大得宏观的轮廓。

  迪尔凯姆关于社会事实的定义是这样的: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看待社会事实,最初的出发点应是从外部去看,外在的表现特征,是社会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这种存在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无论我们发现与否,无论我们反抗与否,这种强制性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在有些时候,你心甘情愿的接受了,就不会察觉出这种强制性,但是这不代表这种强制性就不存在,反之,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反抗发出的时候,这种强制的压迫性就表露无遗了;“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在这里,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事实是虽然通过人的表现形式而存在的,但是又超脱于个人至上,是一种社会集合意义上的社会属性。

  定义了社会事实,便对如何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进行论述。迪尔凯姆最基本的命题,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规则:要把社会事实当做物来考察。迪尔凯姆认为,在分析社会事实的过程中,我们经常容易走入一个误区,我们不是去观察描述和比较事物,而是满足于解释分析和综合自己的观点。我们用思想的分析去代替实在的科学分析。这大概是观念在作祟。我们在分析社会事实的过程中,经常掺杂着自己的某些在观察之前就存在于心的观念,这种观念导致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会产生偏颇,尤其是,当我们越以为这种观念不存在,我们越是被它所侵扰而看不到事物的本质,反之,当我们认清并承认这种预知的观念的时候,才能够更加客观的看待事物。所以这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这和笛卡尔之前所提到的“要怀疑他先前所接受的一切观念”的原则如出一辙。这要求我们要在观察和分析一件社会事实之前,绝对禁止使用科学之外的和不是为科学所需要而制造的概念,彻底打破日积月累而最后套在他们脖子上的经验范畴的枷锁,哪怕只是暂时的,也是必须得。

  同时,迪尔凯姆指出社会学家第一步的工作应该是界定自己所研究的事物,使自己和他人都明白他在研究什么,这是一切论证和检验所最不可缺少的首要条件。同时,他指出,这个定义应是从事物外在特征所下的定义,而不是依据经验派所作出的比较理想的一种观念。这个定义使得我们能够做到摒弃先见,从事物外部入手,层层剥入地探索社会事实。

  但是,在读书过程中,我也思考了一个问题,迪尔凯姆认为,人们的预断由于感情的参与很难打破,有些道德甚至是政治宗教信仰等已经深入人心,不容反抗。比如爱国思想,比如助人为乐的精神,这在道德领域一直传承至今,因此,当涉及到这些时,争议便一直存在。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3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是一部社会学经典著作。作者涂尔干是社会学重要奠基者之一,一生致力于建立法国社会学。

  在这部书中,作者为社会学确立了一个不同于哲学、心理学、生理学、伦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和分析阐述。围绕“为社会学建立研究准则”这一中心,作者按照“定义——分类(病态与正常,不同社会种)——解释——求证检验”的思路进行了自己独到的分析论述。

  子曰:“必也正名乎!”涂尔干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社会学家的首要工作是界说他所研究的事物,而这种界说应根据现象固有的特性来表达。在第二章伊始,他就批判了人们从观念到物,用预断的观念而非客观科学的概念去处理事物的错误。那么我们又为何需要这样一种定义和界说呢?涂尔干认为,这种我们根据科学需要建立并用专业术语表达的概念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指示器,它能够指引我们一群现象存在于哪里,并大致向我们指出应该到何处去寻找它们。

  凭此观念,他对“社会事实”这一概念进行了严谨的定义。

  社会事实是存在于个人之外(外在性或说是客观性),同时又普遍存在于团体内部(普遍性),并对个人有着一种必须服从的、带有强制性的力量(强制性)的一类事实。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事实的三个特性首先都是因为它是“社会的”才能够具有。

  其后,涂尔干列出了在确定的组织中(如法律、道德等)、在未结晶化的事实中(社会潮流、集体情感)以及培育儿童的方法,来说明约束的外在性和强制性。

  约束不一定会被我们直接感受到,但一旦被抵抗,便会表现出对我们的束缚力,如法律对我们的纠正和惩罚,纯道德准则、社会习俗对我们的惩罚和嘲笑、疏远。这些都远非我们的意志所能左右。又或者是,即使我们对于社会强加给我们的一切可能心甘情愿地接受,但这种接受绝不是消除了而是掩盖了这种压力。我们是因为教育、环境、自我纠正等因素而将约束逐渐内化成为了我们的习惯和内在倾向。

  正如涂尔干在后文中所论述的,我们的这种对社会的同意和接受仍然是被迫的,而且这种同意无法牵涉到我们可能并不同意的过去,也即过去规定了现在;并且在我们不知悉未来的情况下,这种同意也无法对未来产生道德价值。

  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要将社会事实与社会事实在个人身上的具体表现进行区分。后者是个人对社会事实和社会强制力的一种消化,是个人将之沉淀下来,稳定为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固有形式,可被称为“社会——心理现象”。而无疑,社会事实则是先于个人存在的,具有更为广泛和普遍的性质的事实。二者实际上往往处于一种分离状态。

  就全书看,除了直接的论述和例证,涂尔干最常使用的论述方法便是比较和驳论。一方面,他常常列出生物体的某些观念来与社会学类比,如社会有机体,社会种等。另一方面,他又总是引来心理学、政治经济学等学科与社会学进行比较。更为突出的是,他时常冷静地批驳人们惯有的某些思维,或是某些社会学家常见的谬误,抑或是大段地引孔德、斯宾塞等人的言论进行条分缕析的反驳,来说明他自己的观点。这无疑更有利于读者排除错误的观点进而对他所想要说明的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多种论述方法的结合,使他的论述尤显深刻性和批判性。

  他对社会事实这一概念的规定,以及对其客观性的阐述,对社会学这一学科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就本书而言,我认为例证仍然太少,涂尔干常常引用“犯罪”和“家庭”等等概念来进行某些说明,例子比较单一,并且相对于他的长篇论述而言数量仍是太少。这让他的书更显晦涩和些微的空泛。另外,某些概念的提出(如社会种)和某些问题的申明(比如他时常会有的补充说明——这虽然让他的论述看起来更为全面),因为缺乏事实证据的支持和说明,令人觉得难以理解和信服。

  但是毫无疑问的,这本书为社会学的入门者提供了最基本的视角和准则,令我们在学习社会学之初就能秉承一种科学、客观的态度对社会事实进行观察和研究,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4

内容简介

19世纪30年代,孔德在其《实证哲学教程》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学”这一名称,自那以后,社会学经历了最初的创立阶段、制度化发展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进入当代发展阶段。虽然其内容、流派已由单一走向多样化,但其中最基本的主要著作自始至今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E.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就属此列。 本书最早出版于1895年。由于本书在社会学中的重要地位,1929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就出版过著名社会学家许德珩先生的译本。我馆考虑到当前社会需要和中青年读者的阅读习惯,决定重译这本书。中译本依据的是法国巴黎费利克斯·阿尔冈出版社1919年的版本。

作者简介

E.迪尔凯姆(mile Durkheim,1858-1917),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社会学的重要奠基者之一。1858年4月15日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士家庭,早年曾继父志作一名拉比。1879-1882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1887年在桑斯、圣康坦、特鲁瓦等地的许多中学任教,1885-1886年赴德游学,深受实验心理学的创始人冯特的赞赏。1887年起,在波尔多大学教授社会哲学,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1898年,他创建了法国的《社会学年鉴》,围绕这个刊物,一批年轻学者组成了一个社会学家的团体:社会学年鉴派。1917年11月15日于巴黎逝世。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5

第一章 什么是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不能以社会内部发生的一般事实来界定。社会事实的特殊性质:l、对于个人意识而言它的外在性;2、它对个人意识产生或容易产生强制作用。这一定义在既有的惯例和社会潮流中的应用。对这一定义的证明。

说明社会事实特性的另外一种方式:就其个人表象而言,社会事实所处的独立状态。这一特性在既有的惯例和社会潮流中的应用。社会事实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社会的,而不是因为它是普遍的,所以它才是社会的。这第二个定义怎样归属于第一个定义。

社会形态学事实怎样归属于这同一定义的范畴。社会事实的一般形态。

第二章 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基本准则: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

一、——一切科学所经历的观念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科学只是形成一些通俗而实用的观念,而不是描述和解释事物。为什么这个阶段在社会学中要比在其他科学中更为久远。以孔德、斯宾塞先生的社会学中和当前伦理学、政治经济学中的事实说明社会学研究至今仍停留在观念阶段。

超越这一阶段的理由:1、因为社会事实是科学的直接论据,而被看作是社会事实的发展的观念则不是直接得来的,所以,应该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研究。2、凡是社会事实,都具有物的性质。

社会学所要进行的这种改革同近三十年来使心理学发生了变化的改革相似。希望社会学在将来迅速发展的理由。

二、——前节所述定理的亚定理:

1、摆脱一切预断。关于反对运用这一定理的神秘学说的观点。

2、关于确定研究对象的方法:根据其共同的外在特征对社会事实进行分类。如此形成的观念与通常的观念之间的关系。关于因忽视这一准则或对这一准则运用不当而造成的错误的例证:斯宾塞先生及其关于婚姻发展的理论;加罗法洛先生及其关于犯罪的定义;不承认低级社会里也有道德是有些学者的共同错误。根据外在特征作最初定义不会成为科学解释社会现象的障碍。

3、另外,这些外在特征应该尽可能是最客观的。做到这一点的方法:从社会事实脱离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而独立存在的侧面来理解社会事实。

第三章 关于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

这种区分在理论与实践中的效用。要使科学能够指导人们的行为,这种区分在科学上必须是可行的。

一、——关于通常所用的标准的检查:痛苦不是疾病的征候,因为痛苦也属于健康状态;生存机会的减少也不是疾病的标志,因为有时候有些正常现象(如衰老、分娩等)也造成生存机会的减少,不一定就是疾病所致;另外,这个标准在多数情况下是不适用的,尤其在社会学上。

疾病有别于健康状态如同反常现象有别于正常现象。平均类型或特殊类型。要确定一种事实正常与否,必须重视年龄的变化。

这种病理学方面的定义是怎样普遍地与通常关于疾病的概念相吻合的:反常现象是偶然的;为什么反常现象在一般情况下形成劣态存在。

二、——找出关于事实的正常性即它的普遍性的原因有利于检验前面所述方法之结果。当所研究的事实与尚未完成其全部进化过程的社会种有关时,这种检验是必不可少的。为什么这第二种方法只能作为补充的和次要的方法来使用。

归纳出三条准则。

三、——这些准则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在犯罪问题上的应用。为什么说犯罪行为的存在是一种正常现象。不遵循上述准则所造成的错误的例证。社会学甚至不可能成为一门科学了。

第四章 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区分社会事实是正常的还是反常的,必须确定社会种。社会种的概念的用处,关于人类(genus homo)和特殊社会的概念之间的中间媒介。

一、——划分社会种不是采用撰写专题论文的方式。这条道路行不通。这样划分社会种毫无用处。分类方法的原则:根据社会的结合程度对社会进行分类。

二、——关于简单社会的定义:斡尔朵。简单社会自我结合和相互结合的方式的若干例证。根据构成社会的环节被同化与否来区分如此构成的社会种内的变种。

归纳出原则。

三、——前述关于社会分类法的原则怎样证明社会种的存在。种的属性在生物学和社会学上的差别。 

第五章 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

一、——尚在使用的解释方法的目的论性质。事实的效用并不说明事实是怎样存在的。由名存实亡的事实、器官与功能的不一致和同一制度所能连续产生的不同效用所确立的两个问题的双重性。研究社会事实的动因的必要性。普遍的社会习俗(甚至最细微的)证明这种动因在社会学上具有绝对的重要性。

动因及其功能必须分别加以研究。为什么第一种研究应该先于第二种研究,第二种研究的作用。

二、——普遍采用的解释方法的心理学性质。这种方法不懂得社会事实的基本性质,根据其定义,社会事实不能硬划为纯心理学事实。社会事实只能由社会事实来解释。

既然社会只能以个人意识为内容,怎么还能这样呢?结合产生新的存在和新的实在的制度,这一事实的重要性。社会学和心理学之间,同生物学和物理—化学之间一样,也存在着不连续性。

这一命题是否符合社会的形成的事实。

心理事实与社会事实的实证关系。心理事实是一种受社会因素的决定而变态的不定素材:例证。社会学家之所以赋予心理事实以产生社会生活的更直接的作用,是因为他们把仅仅属于变型的社会现象的意识状态当作纯心理事实。同一命题的其他证据:1、社会事实就人种因素而言的独立性,人种因素属于生理和心理的范畴;2、社会进化不能以纯心理原因作解释。

对于这一主题归纳出准则。由于这些准则没有得到承认,所以社会学的解释普遍得不到人们的信任。必须具有社会学专业文化知识。

三、——社会形态学事实在社会学解释中的重要意义:社会的内部环境是一切比较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内部环境中人的因素起着特别的决定性作用。因此,社会学的问题尤其在于找出最能影响社会现象的这种环境的各种属性。有两种属性符合这个条件:一种是社会容量;另一种是根据社会环节的结合程度加以衡量的动力密度。亚内部环境;它们与总体环境和团体生活的细节的关系。

关于社会环境的这种认识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这个认识,社会学就不能确立因果关系,只能确立继承关系,因而没有科学的预见:以孔德、斯宾塞先生为例。——以这种关于社会环境的认识来解释社会实践的有用价值何以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发生变化的重要性。这个问题与社会类型问题的关系。

社会现象的原因存在于社会的内部。

四、——这种关于社会学的认识的一般性质。霍布斯认为,心理和社会之间的联系是合成的和人为的;斯宾塞和经济学家们认为,这种联系是自然的,但也是分析的;我认为,这种联系既是自然的,也是合成的。这两种性质是怎样调和的。由此得出的一般结论。

第六章 关于求证的准则

一、——比较方法或间接的实验方法是社会学的求证方法。孔德所谓的历史方法毫无用处。对密尔反对在社会学上运用比较方法的答辩。原理的重要性:同样的结果总是有同样的原因。 

二、——为什么说各种比较方法中,共变法是社会学研究的最好的手段;它的优越性:1、在事物的内部证明事物的因果关系;2、使用资料便于选择和作更为细致的研究。社会学虽然只能使用一种方法,但并不亚于其他科学,因为社会学家能采用多种多样的比较方式。但必须比较那些连续不断的、广泛的系列变化,而不是比较那些孤立的变化。

三、——这些变化系列的不同形成方式。在这些变化系列包括来自单独一个社会的事实的情况下;在这些变化系列包括来自属于同种的若干社会的事实的情况下;在必须比较不同的若干社会种的情况下。为什么这种情况是最普遍的。比较社会学也是社会学。

在这些比较过程中,为了避免某些错误而应采取的措施。

结论

本书所述方法的一般特点:

1、它独立于一切哲学(这种独立也有利于哲学本身)和各种实际应用的理论。社会学与这些理论的关系。它怎样使我们摆脱党派的束缚。

2、它的客观性。社会事实被作为物来研究。这个原理怎样支配着这整个的方法。

3、它的社会学性质:解释社会事实时不能脱离社会事实的特性;社会学是一门独立的科学。获得这种独立是社会学有待争取的重大进步。

如此形成的社会学具有更大的权威。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6

在回顾一个学期,突然想起了老师说过的一句话,“我们大学学习要掌握一门技术,而这一门课,社会学研究方法,就是一门实实在在技术。”听到这句话,我当时是激动不已,一直感觉游离于“技术”之外的心,突然有了前进的动力。这就是我对于社会学研究这门课最深的印像。社会学研究方法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有很大的帮助,长远的不说,就在高校里科研立项、特色调研、暑期调研等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社会学研究方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点我们在开展活动中感触真的很深。

  一个学期下来,本人对于如何选题、如何制定研究方案、设计调查问卷、如何进行测量与数据分析、以及如何进行访谈等社会学研究的各个环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学习过程中,对于访谈知识的学习与实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起初听说要开展模拟访谈,我还真懵了,对于这一块并不十分了妥,只是看过很多著名主持人的访谈节目,像《鲁豫有约》之类的访谈节目我很喜欢看。虽说个人没进行过正式的访谈,但个人十分向往能像他们一样与人交流访谈。记得在开展模拟访谈前,老师给我们讲授了许多关于访谈的知识,其中对于访谈类的介绍可让我大开眼界。访谈有分结构化访谈与非结构化访谈,其中结构性访谈是有事先设定的问卷以及固定的程序,而无结构访谈则是相对自由的交谈,就如文体中的散文,可以达到形散神聚的境界。

  在开展模拟访谈的那节课上,由于之前有老师的授课作为知识储备,再加之对于访谈搭档较为熟悉,对他的情况比较了解,所以在对于“大学生幸福感调查”的这一访谈课题的实践学习过程也较为顺利,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相对于我们这一小组,我了解到,有些小组的访谈开展并不十分顺利,老师分析其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一、对于访谈技巧掌握得不太好;二、对于被访者情况的了解不足。而访谈前的准备、访谈时如何掌控这两点恰恰是访谈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我们在实践中也一度受此影响,这也让我们对于这两点有了深刻的认识。若不真正去体会一下,我们肯定没那么清楚这些状况,或许这是老师让我们上这一堂模拟访谈课的用意吧。

  一个访谈系列课下来,对于如何更好开展访谈我有如下的体会:

  结构化的还是非机构化的方式更有效:在半结构化访谈中,可以从被访者哪里搜集到可比较的数据,但是同时也失去了理解被访者自己如何组织即将讨论的话题的机会。

  在研究的初级阶段,为了了对这个话题的各种观点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可以采用更自由的,探索式的访谈。调研工作快完成时,可以更多的采用结构化的访谈,以便从大量的抽样人群中得到可比较的数据,或者聚焦于之前访谈中出现的一些特定话题。

  好的访谈的标准:被访者会很放松,可以自由的表达他们的观点。而且会产生丰富的资料,访谈记录中都是细节和例证。 对于访谈最好的一条规则就是聆听。认真对待每一字,好像聆听就是打开他们心灵的钥匙。通过聆听可以可以了解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

  好的访谈人的.标准:通过认真倾听、不时点头、和恰当的面部表情来同被访者沟通。避免提出那些仅用“是”或“不是”来回答的问题,你要提出探索性的问题,要求他们解释,才能得到细节。(尽量不要用导向性的词汇来引导对方回答,而是用一些更模糊的词汇,让对方自评。这样可以督促对方进行描述性的回答。)

  访谈提纲是否重要:尽管一份松散的访谈指导书可能会让正个过程更有组织性,为所有的问题找到答案或者涵盖所有的方面却并非仅指访谈的目标。研究者不应该被设备、技巧、问题或者类似作为获取信息的策略和途径的东西所吸引。而应该执着于总的目标。要随时准备好放弃原计划,而抓住访谈情境中出现的机会。 在访谈之前要列出可能遇到的问题。

  如何让被访谈者敞开心扉:认真的聆听,或者其他形式的正强化。当对方提到自己人生的起落时,通过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同情,关键是让被访者相信你很认真的对待他们。这些都有利于被研究者敞开心扉。

  如何取得被访谈者的信任:向被访者解释自己的意图,大体上希望得到什么样的信息以及为什么要访谈他。开场白也很重要的。以一种求教者的语气或方式进行交谈。

  如何使访谈更深入:学会有下面一些话:您的意思是? 我没谈理解您的意思?可以解释一下么?您当时是怎么考虑的呢?举个例子吧!回忆一下那段经历吧。

  最后一节课,老师说,这节课过后,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听这样的课了!当时我们都是理解是老师的一句玩笑,但或许,某一天,我们真的会突然怀念一起上《社会学研究方法》课的日子!老师,谢谢你!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7

 历时一个半月,终于完完整整看完一本书了。这本书很详细的介绍了社会学的各个方面,的确是入门者必看的一本书。

  但在看的过程中的确有一些困惑。其中一个困惑是感觉社会学研究方向已经固定到了三种模式,左倾、右倾,再合而为中。推而广之,好多科学领域都是这样一种情况。这到底是怎么一种情况?是普遍哲学已经到了其终极意义,还是哲学遇到了发展的瓶颈?

  不管是什么,现在这种情况都挺糟糕的。现有的哲学已无法为具体科学指出新的道路,人们科研只是在完善哲学领域两极之间的空白。

  不知哲学会何去何从!但我希望这不是终极哲学的标志。

  还有一个困惑是因果关系的问题。组织的专门化发展得益于信息传播的高度发展,但信息传播的重要性又使组织的整合会有一种内在动力。到底何为因,何为果?

  因果关系只是在特定的范围内,如果范围扩大,则因果关系就相互转化。那能否认为时间也处于因果之中,过去与现在,现在与未来。未来的未来就是过去,过去的过去就是未来,你改变不了未来,正如你改变不了过去!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8

07年读过这本书,今天重新捡起,又有不少新收获。看来社会学是需要足够社会阅历才能深入理解的,所谓知行合一吧。

  社会学的视角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整个社会体系是如何架构和运转的,人们是如何联为一体、冲突和交往的。从宏观和微观、结构和动力、秩序和混沌、合作和冲突等多种角度去理解影响人与社会互动的多方面的社会因素,包括家庭、经济、社会网络、组织、政治、教育、文化、宗教等社会设置,社会互动、社会化、越轨和社会控制、社会变迁等社会动力,及它们共同作用下的社会不平等现象等。

  学习社会学可以使我们得到考察世界的技术和方法,能够理解那些影响我们的社会力量,这可以有助于我们从事与社会学无关的职业发展,有助于做出日常生活中的决策,最终理解我们自己,并掌握自己的命运。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9

(1) 重新审视美国人的价值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不赞同强烈的个人主义,我欣赏美国的“实际”,用“工具性能动主义”来理解。所谓“能动主义”,是指美国人倾向于对周围环境进行控制,而不是佛教徒那样被动的生活方式。所谓“工具性”,即美国社会并不追求一种高层次的或者说是“最终的”目标或价值观,相反,它追求一种非常普遍的“改善”或“进步”。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当是每个成员都能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努力工作的社会。

这样给了自己的一个深刻的反思,自己的目标是不是定得太远太高,不现实?确实是的,有时候自己认为所谓的高瞻远瞩的目标其实只不过是好高骛远,不踏实的目标。在很多时候,在追赶比自己优秀的同学时,心里很容易产生一种浮躁的心理,不够平稳。在进步、改善这方面,我确实需要向美国人学习学习,力求每一天都有一点点进步,每一天都能改善一点点自己的不足之处。不积硅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2) 角色期待与角色表现。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被赋予了社会对它的角色期待。每个角色期待背后都有相应的角色表现。在今年端午节,我和一个好朋友,还有他的表叔一起吃饭。他表叔作为一个出来社会工作多年的前辈,指导我们大学生的规划以及为人处事的道理。他表叔跟我同学说的一句话令我颇为震惊,“你作为你家的长子,你要想下你身上肩负的是什么责任”。这句话至今萦绕耳边,时常警醒着我。有些东西随着成长,其佯装的外表该脱下就脱下。我承认,以前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没有改变,确实做得不好,我并不是电影中的周星驰,不能胡乱地做出匪而所思的动作,因为别人会因我的角色表现而判断我是一个疯子,这里也不是电影世界。这是生活,我应该现实点,做出符合我角色期待的角色表现。在家、在学校都应该思考一下自己所处的位置,该拿出什么样的角色表现。我相信我会慢慢改变。

(3) 社会地位和结构的流动。我觉得觉得现在社会上存在这样一种风气:社会地位与金钱直接挂钩。人,生下来就不平等。在广东,很多资源,掌握在我们这一代的前一辈上,因改革开放很好掌握了赚钱的资源。试问,广东很多龙头企业董事长哪几个拥有高学历,很多都是高中学历,靠的就是一步步实践和一股勇气赚了属于自己的财富。一个家族企业,很好掌握各种资源:人脉资源(客户)、货源、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等。企业家们也有足够的财力使自己的后辈得到较高的教育水平,只要其后辈不是智力问题,喜欢学习,喜欢实践,身边有优秀的人才,接管前辈的生意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至于“富不过三代”这句话,我怀疑了。早一段时间,进了一个工厂,和工人阶级一起工作。稍稍调查了他们的年龄和工资,有几个和我年纪差不多,有几个30几岁。工资根据你以往的工作经历商议决定,其中有个前辈,35岁,他有3个孩子,每月拿的薪水是1500,包吃住。3个孩子,先撇开教育投资不说,生活费也成问题。在工厂里和工人同吃同住,这种感觉是在写字楼里体验不到的。感到生活上的巨大差距,生活来之不易,更应好好珍惜。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他们的孩子们得不到好的教育资源,向上结构流动的机会越来越来小,创造财富的机会越来越小。或许,只有教育才能改变他们的现状,教育是一条向上流动的很好的途径。但成功的只有一小部分人而已。为此,我更加坚定了知识的作用。要向上流动,先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社会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与在发展中或发展后的问题,而试图以研究的结果来找到解决的方法。但事与愿违,社会学常常能找出问题却找不到解决根本问题的方法。有时看似解决了,却只是短暂的`表面上的治标不治本。因为社会学到底还是以人为本,是从人的角度去了解世界上的问题。我们有信仰的人都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其实都是人的问题。而人的问题根本就是在于人是有罪的人,且人是没有办法靠自己解决罪的。所以,我认为社会学只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却不能找出问题的本质原因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以说社会学是发现提出问题,而神学才能找出问题的本质原因也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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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10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是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著作。迪尔凯姆在写作本书之前,刚刚完成了他学术思想的代表作之一的《社会分工论》。本书可以看做是迪尔凯姆对自己之前著作中对于研究社会问题思路的一个总结,也是其思想趋于成熟的一个标志。

  在这本书中,迪尔凯姆非常清晰的阐述了他关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一整套理论。在序言部分他就开宗明义地讲到了他的社会学方法论的基础是把社会事实视为物来研究。因为他认为社会事实是与内部认识的东西相对立的,即人不能通过形而上的思考,而只能通过观察和实验来对其进行深层次的感知。因此,对于社会事实的研究要从物的方向入手,以物的心态来进行考察。在接下来的第一章里,他首先给他认为的社会学研究对象——社会事实下了定义。他认为,社会事实即那些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对于个人或集体有着约束力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社会中普遍存在且对个人生活有着影响的东西都是社会事实,比如家庭、宗教、各类社会组织等,都可以称之为社会事实。而定义中对于社会事实的外在性和客观实在性的强调,则再次表明了他认为社会事实是物这一思想。明确了社会事实是什么,迪尔凯姆在后面几章分别阐述了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区分正常和病态社会现象的准则、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以及求证的准则。最后的结论中,迪尔凯姆为他的方法论概况出了三点特点:首先,社会学的方法论是独立于一切哲学的;其次,这种方法是客观的;最后,这种方法支配下的社会学研究将是一门独立的科学研究而非其他任何一门学科的附庸。至此,迪尔凯姆对他的社会学研究方法论进行了一个完整的阐述。

  读罢本书,除了佩服迪尔凯姆作为一代社会学大师深邃的思想和严谨的治学风格外,他的这一方法论对于我的学习研究也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就是我从本书中得到的一些启发:

  一、下定义时应注意界定清晰。迪尔凯姆特别重视提出概念和下定义这个环节,他认为一个没有下好的定义是一切谬误产生的根源。如他举例说,关于民主一这一定义,实际上古希腊时期的民主和现代的民主是完全不同的。古希腊行使民主权利的“自由民”实际包括的只是其人口的一小部分,而其他如奴隶和女性则不包括在内。这就与现代民主制度中的“公民”概念大相径庭。如果不加区分的使用“民主”这一定义对社会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进行考察,就可能得出“民主制度出现于历史发展的初始和其末阶段”这样的谬误。所以,在研究一个问题时一定要对所研究问题有一个清楚、明确的界定,这样才不会因为问题界定不明而离题千里。

  二、论证过程应注意逻辑上的严密性。在阅读本书时我最大的一个感受,就是迪尔凯姆在论证任何问题时都十分注重逻辑上的严密性。如在探讨区分社会正常现象与病态现象的准则时,迪尔凯姆以犯罪这一社会现象举例,他认为犯罪从他的准则出发可以推论为正常的社会现象。为了论证这一推论,他首先说明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见于所有类型的社会,因此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在这些社会中不管其发展程度如何,犯罪行为都是始终存在的,并且在宏观上保持着相对稳定。再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某个社会的犯罪行为在某一时期出现剧烈的增加或减少,则一定伴随着不正常情况的出现。因此,只要犯罪行为没有超出某个社会类型所规定的界限,它就是正常的。他的上述论证,在逻辑上环环相扣,非常清楚的展现了其推论思路。这种逻辑严密的、带有极强思辨性质的行文风格,是我们应该学习和运用的。

  三、对于实证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这本书给我的第三点启发,在于一种理念上的革新,即它让我看到了对于“实证”的正确理解。总所周知,现代社会学的研究传统肇始于孔德的实证主义。从本质上说,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论是继承了孔德的实证传统的。但是这种继承,是一种带有批判性质的继承。迪尔凯姆在孔德学说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思考与论证,赋予了“实证”二字更加深刻的内涵。例如,在阐述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时迪尔凯姆提出了“社会种”的概念,用以考察社会事实在不同社会类型中所呈现的不同形态。这时他写道“孔德就是因为不知道社会种的存在,才可以把人类社会的进步视为一个单一民族的进步”。这里他一针见血指出了孔德的实证学说过于机械和单一,只是简单将社会看成了一条不断延展的直线,而忽视了不同文明间的巨大差异。同理,他也认为孔德关于人类智力发展的三阶段论只是从历史发展中得出的经验之谈,缺乏内在的因果关系且过于武断。从他对于孔德实证主义学说的批判性阐释中,我看到了实证更深层次的内涵。实证不仅是要摆脱哲学式的形而上的思考,将社会学的关注点聚焦于社会现象,从外部获取关于社会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科学的分析方法,通过客观的观察和严密的论证来阐释社会事实,最终达到使社会学研究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研究的目的。

  以上就是我阅读这本书得到的一些思考和启发。诚然,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快速而复杂的过程,没有一种研究方法能被奉为金科玉律而永世不背,社会学从来就是在范式的不断推倒与重建中获得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所以,不仅仅是对于迪尔凯姆,也对于其他任何一个社会学家,我们在学习他们的理论时要时时抱着批判和发展的眼光,既不轻易否定,也不盲目崇拜。而是应该时时反思,处处留心。这样才能不断进步。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后感精选11

 社会学何以成为科学?涂尔干这本方法准则便为社会学在20世纪学科中创造了立锥之地。在本书中,为了将他所批判的观念论层面的社会学改造成科学,他的首要目标是要把社会锚定成可以分析的物(实在论意味),因而不得不去拜谒形而上学的神殿,将从个体身上抽离出的普遍社会事实作为研究对象。

  在这里涂尔干踏入了两难的迷途:

  一方面他需要反对“无根之木的观念论”,他选取培根的预断观念论作为自己的武器,并依次批判了孔德粗陋的单维度的自然论,斯宾塞具有唯心倾向的建构主义个人论,伦理学的观念实在论,政治经济学中预想的现实,并指出社会学是关注全部的社会事实的学科,社会学需要完成近似于心理学的变革。

  但另一方面,他为了完成康德式先天综合批判的建构,他只能关注具有共同特征外在表象的社会事实(因此他只在密尔求因果五法里谨慎地选取了共变法)并将其收束,为了规避忽略不断溢出的符号,他指出必须挑选脱离个人的社会事实作为研究对象。但敏锐的他也意识到因此产生的形而上学阴霾,因此他将正常现象定义为一定发展阶段的一定类型(这里引入了历史主义的思想)【涂尔干将犯罪归为正常现象的时候他也许已经渐渐意识到这也是一种延异】,他也承认把现象的普遍性设定为正常现象的标准,这是一种为了寻求科学化的妥协。

  涂尔干的社会类型学因此表现出很强的折中特点(单节,多环节,双重合多环节),彼此之间差异也非常含糊,正如他所说的哪样,社会的类型学不可能像生物类型学一样精确,这也是他遭遇科学化滑铁卢之一。在谈论解释社会的时候,他虽然承认原因和结果的互补性,但为了避免混乱,他又不得不先研究原因后研究功能。

  但涂尔干还是做了最大的努力去锚定社会,他汲取了卢梭霍布斯的具有人造特性与反对特性的社会概念与斯宾塞的具有很强苏格兰启蒙传统的自发结构的社会,涂尔干所“创造”的社会是一种受到个人影响不断处于融化与重结晶状态的社会。在这里涂尔干完成了他的社会实在论的构造,他很有节制的填补了动力密度与社会容量以表现变动社会中的状态。并拒绝了个人意识主导心理主义研究社会学的方法,涂尔干的社会具有自我目的,由自身环境孵化的社会。

  在涂尔干的结构与游戏之中,结构的中心(个人)并不隶属于这个结构本身,结构组织它,知道从理论上说替代和控制它,同时又一直与它保持联系和一种张力关系,而社会这个概念仅仅存在于这个矛盾之中,个人的确决定着各个可变的要素,但是他却被排斥于游戏之外。

  这就是涂尔干理论断裂之处,他并没有将形而上学学驱逐出他的社会学科学之外,相反最后残留却以最稳固的姿态盘踞其中,这也是后现代的切入点——解构的目的不是恢复混乱,而是为形而上学奏响最后的镇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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